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4年7月1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4-028TitlePh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履行承诺情况的公告

2014-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5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及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 号通知)文件要求,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公司及相关主体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培服,股东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天津雷石天一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承诺期限:36个月。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上述承诺人均严格遵守了承诺。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遵守了承诺。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培服承诺:

  1、本人保证现时不存在经营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

  2、本人保证将不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生产、研究和开发任何对股份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相同或相似或可替代的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本保证及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作为股份公司股东为止。

  4、自本保证及承诺出具之日起,本人作出的保证及承诺即为不可撤销。

  股东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

  1、本公司保证现时不存在经营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

  2、本公司保证将不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生产、研究和开发任何对股份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相同或相似或可替代的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本保证及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作为股份公司股东为止。

  4、自本保证及承诺出具之日起,本公司作出的保证及承诺即为不可撤销。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上述承诺人均严格遵守了承诺。

  三、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吴培服,股东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杜绝一切非法占用股份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股份公司向本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股份公司《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上述承诺人均严格遵守了承诺。

  四、关于增持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培服计划在6个月内(自2013年11月11日起计算)以自身名义,根据市场情况陆续增持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且最少不低于100万股,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

  实际控制人吴培服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法定期限内,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超计划增持等行为。

  承诺期限:6个月。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了承诺。

  五、其他承诺及履行情况

  经查,截至公告之日,公司没有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的承诺及超期未履行的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8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悦 读
   第A004版:热 线
   第A005版:百姓头条
   第A006版:调 查
   第A007版:财苑社区
   第A008版:财 技
   第A009版:股 吧
   第A010版:故 事
   第A011版:行 情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鲁西债”2014年付息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履行承诺情况的公告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部分解押、质押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的公告
中邮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2014-06-2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