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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4-24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4,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9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7月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7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勤上光电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段铸

咨询电话:0769—83996285

传真:0769—83756736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4-25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公司工作人员疏忽,2014年6月27日中午公司公告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对会议召开时间和网络投票时间做了相应更正(详情请查阅,《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2014-23):

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涉及累计投票制,根据相关规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事项将不涉及总议案,因此公司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如下,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1.原为: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表决事项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100.00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1.00
1.1《关于补选陈永洪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1.01
1.2《关于补选黄锦波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1.02
1.3《关于补选陈文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1.03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勤上光电”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所有提案投票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代表意向
362638勤上投票买入100.00元1股同意
362638勤上投票买入100.00元2股反对
362638勤上投票买入100.00元3股弃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更正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表决事项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1.1《关于补选陈永洪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1.01
1.2《关于补选黄锦波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1.02
1.3《关于补选陈文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1.03

注:以上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累积投票中,股东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有表决权的每1股份拥有(1*候选人数量)的选举票数,选举票数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对应的有效表决票总数,否则选票无效。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2.删除原“四、网络投票相关事项”中“(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中的第3条:公司在股东大会通知中设置“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的,股东如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了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更正后的会议通知如下:

根据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5、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星期一)14:00-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7月13日—7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13日下午15:00至2014年7月1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7日。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管理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会议出席人员:2014年7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会议列席人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1《关于补选陈永洪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2《关于补选黄锦波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3《关于补选陈文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4年7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及简称: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代码:362638;投票简称:“勤上投票”。

3、在投票当日,“勤上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表决事项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1.1《关于补选陈永洪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1.01
1.2《关于补选黄锦波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1.02
1.3《关于补选陈文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1.03

注:以上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累积投票中,股东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有表决权的每1股份拥有(1*候选人数量)的选举票数,选举票数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对应的有效表决票总数,否则选票无效。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gddh/mmcj/public/index.jsp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件号”、“证券账户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在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4年7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4年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管理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83996285,传真:0769-83756736

联系人:段铸

六、其他事项: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参会回执、授权委托书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

参会回执

致: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2014年7月14日(星期一)14:00-15:00举行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股

股东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7月14日召开的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序号议案同意票数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1.1《关于补选陈永洪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2《关于补选黄锦波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3《关于补选陈文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说明:此议案按公司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表决,操作办法:

选举董事时,投票权数=持有的股份数×3,该投票权数可在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委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名称(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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