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新三板今起执行三档股息红利个税政策 2014-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陈中
财政部昨日发布通知称,对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按照持股时间长短执行三档差别化税收政策。 通知规定,个人持有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通知还称,该政策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执行。 (陈中)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