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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45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冠捷科技发布澄清公告的自愿性公告 2014-07-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子公司冠捷科技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于2014年7月4日就市场传闻事项在香港刊发澄清公告,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本公司特刊发此公告。冠捷科技与夏普间的合作事项仍处于最初步的接洽阶段,且能否进入合作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日前,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冠捷科技",为本公司下属公司)就其可能与夏普在欧洲进行关于液晶电视制造、销售等业务合作的媒体报道发出澄清公告,公告称:冠捷科技正与夏普就前述合作事项进行初步讨论,双方并未达成任何正式或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也无任何须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进行公布的其他协议。冠捷科技董事会强调,概不保证最终将会进行任何有关合作事项,如签订任何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或出现任何有关合作事项的重大进展,将适时遵照其上市规则及适用法律作进一步披露。关于冠捷科技本次澄清公告的详细资料请见冠捷科技于http://www.hkexnews.hk中刊登的相关公告。 冠捷科技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24.32%的股份),目前主要从事液晶显示器、液晶电视等在内产品的代工和自有品牌显示器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等,其中液晶电视业务的营业收入约占其总营业收入的40%(截止2013年12月31日)。前述提及的合作讨论仅为冠捷科技液晶电视业务范围内的正常商谈,不涉及进入新业务或者新行业。 鉴于冠捷科技与夏普就前述合作事项仍处于最初步的接洽阶段,且能否进入合作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冠捷科技认为依目前双方所处阶段难以判断合作是否存在影响及影响程度,因此本公司也未能判断前述事项对本公司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风险,理性投资。后续公司将持续予以关注并根据冠捷科技的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涉及需本公司审批事项,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所在地上市规则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七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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