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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唐立
不可否认,互联网金融这一新生事物的出现,不仅丰富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而且也给金融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不过,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衔枚疾走,也将货币的另一面直接展现给了我们。
就目前的状况来看,国内互联网金融明显存在亟待市场各方加以修补的几大短板:一是监管滞后,二是赔偿机制欠缺,三是技术障碍。
首先,从P2P平台贷的野蛮生长,到“宝宝”们的复制式繁衍,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已成趋势。对该行业实行行政打压,抑或监管者相互推诿,都只能反映出我们的监管步伐仍游离在行业的发展路程之外。实际上,在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法律领域,我国仍处于法制进程的初始阶段。这种法律层面的滞后性,很容易让监管面临法律失据的问题。如果不能尽早将互联网金融纳入法制的轨道,那么金融安全将始终难去隐患。
其次,建立起有效的赔偿机制,是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P2P跑路现象频繁上演,这或许可算是互联网金融市场激烈竞争所特有的现象,但投资者的投资金额因P2P跑路而泥入大海,这并不能算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衷。
第三,顾名思义,发展互联网金融,就不能离开互联网技术的改进和发达。但是,由于技术解决方案的不健全,极有可能给互联网金融造成压力和风险。今年3月25日,工行关闭支付接口的举动曾导致用户在使用支付宝进行支付时,遭遇拥堵或者支付失败等现象,这无疑给我们提了个醒,互联网金融所潜藏的技术风险是实实在在的,容不得我们漠视。
金融与互联网的结合,可谓金风玉露相逢,其所展示的效果无疑是神奇的。市场各方仍是有必要清醒自己的认识,互联网只是一种技术手段,并不能改变金融投资品种本身的属性。而金融的核心是风险,互联网金融也不例外,期待互联网金融风险早日在法律制度的框架下得到有效管控。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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