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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14-036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2014-07-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疏忽,关于“四、(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信息披露有误,但不影响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其他内容。现对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披露的错误内容予以更正如下: 四、(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申报。具体如下: a)如投资者对上述全部议案统一表决,则以100元代表全部议案; b)如投资者对上述议案分别表决,则以1.00元代表议案1《选举曹怀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进行表决,以2.00元代表议案2《选举吴方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进行表决。具体如下表所示: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6)投票举例 以《选举曹怀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例。 ①如投资者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如下:
②如投资者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则申报如下:
③如投资者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则申报如下:
4、计票规则 (1)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现更正为: 四、(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申报。具体如下: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1,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4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 议案2,选举公司监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更正后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5日披露的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司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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