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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4-040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7-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10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海燕女士 6、会议的召开以及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18%。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累积投票表决和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在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同意聘任张海燕女士、张乔敏先生、朱少华先生、王其文先生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海燕女士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 13,5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乔敏先生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 13,5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少华先生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 13,5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其文先生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 13,5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在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同意聘任徐志刚先生、张焕平先生、公志光先生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志刚先生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13,5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焕平先生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13,5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志光先生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13,5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在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同意聘任赵言东先生、王忠年先生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赵言东先生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13,5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王忠年先生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13,5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0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隆基机械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隆基机械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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