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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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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4-07-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1、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4】580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8月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规模上限。

  7、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000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直销网点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8、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人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9、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byfunds.com)。

  11、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2、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4、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行业风险,本基金运作特有的风险等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宝盈科技30混合;基金代码:000698)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0元人民币

  (六)募集方式

  通过基金销售网点(包括直销机构和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公开发售。

  (七)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李建生

  总经理:汪钦

  成立日期:2001年5月18日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8888-300(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275165或0755-83275175

  传真:0755-83515880

  联系人:陈坤、梁雪

  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高阳

  客服热线:95599

  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陈铭铭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热线: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蔡霆

  联系电话:022-28451991

  业务传真:022-28451958

  客服热线: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bhzq.com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业务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热线: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0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曹晔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业务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热线: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ywg.com

  (7)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服热线:400-8881-888

  公司网址:www.fcsc.com

  (8)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业务传真:0755-83515567

  客服热线: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李良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业务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10)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业务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热线:4006008008、95532

  公司网址:www.china-invs.cn

  (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张颢

  联系电话:010-85156398

  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热线: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2)信达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服热线:400-800-8899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1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郑舒丽

  联系电话:0755-22626391

  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客服热线:95511-8

  公司网址:stock.pingan.com

  (1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业务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热线: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16)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联系电话:021-60897840

  客服热线: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om

  3、其他代销机构

  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九)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8月8日;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且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二、认购方式及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基金费率

  本基金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本基金认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20%,且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购买金额(M)认购费率
M<50万1.20%
50万≤M<200万0.80%
200万≤M<500万0.60%
M ≥500万固定费用1000元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 ?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示例:某投资人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为1.2%,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3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认购金额 = 10,000 /(1+1.2%)= 9,881.42元

  认购费用 = 10,000 – 9,881.42 = 118.58 元

  认购份额 =(9,881.42+3)/ 1.00 = 9,884.42份

  即:投资人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884.42份基金份额。

  4、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和网上交易系统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1)直销柜台网点:

  开户受理时间:认购期间正常工作日。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8:30至17:00。

  (2)网上交易系统(www.byfunds.com):

  开户受理时间:认购期间。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8:30至17:00。

  3、投资者可以使用转账、信汇、电汇或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缴款。

  4、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基金投资者的名称一致。

  5、请有意认购基金的投资人尽早向直销中心柜台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人也可从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6、宝盈基金直销中心联系方式:

  0755-83275165、0755-83275175、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7、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直销柜台网点:

  ①填妥并由本人或代办人或监护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直销个人客户)》;

  ②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中国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在大陆工作生活港澳台人士的台胞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拥有永久居留证外籍人士的外国护照)并留存复印件;

  ③指定银行账户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若有印鉴章请预留;

  ⑤若未满18周岁的公民申请开户,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监护人与申请人之间的户籍证明(如户口本)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监护人需在申请开户时签字确认;

  ⑥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同时,投资人本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和代理人一起亲自到直销网点,填制“授权委托书”,办理代理手续;或投资人本人和代理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然后代理人持其身份证件和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代理手续;

  ⑦签署一式两份的《传真交易协议书(直销柜台个人客户)》(如开通传真交易,临柜交易则无需提供);

  ⑧风险评估问卷(直销柜台个人客户)。

  (2)网上交易系统: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请按照宝盈基金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无须提

  (下转B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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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201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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