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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4-040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7月7日,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实到6人。会议由董事长胡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该议案的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林学杰、孙亚力先生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该议案的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林学杰、孙亚力先生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该议案的相关内容;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确定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和解锁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 (4)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5)在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在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7)在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决议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8)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9)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0)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并授权董事长胡钢先生在获批的授信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签署与授信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尚待《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4-041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 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成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项议案尚待《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项议案尚待《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4-042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类型:同向大幅上升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预告期内公司主业中条码识读及支付业务大幅增长、地产项目新增利润。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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