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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4-029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2014-07-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经事后核查,《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对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描述存在错误,现将更正内容予以公告。 原内容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15:00至7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更正后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27日15:00至7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原内容: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以100.00代表总议案,以1.00代表第一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代表第二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其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齐峰新材”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股东申报介绍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15:00时至2014年7月28日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更正后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以1.00代表第一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其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4.投票举例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7日15:00时至2014年7月28日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除上述更正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无其他内容变更,公司对此更正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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