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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 海航B股 编号:临2014-041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7-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15日14:30 3、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7月15日9:30-11:30 和13:00-15:00(当天交易时间) 4、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三层会议室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有 关议案。 6、会议主持:会议由副董事长牟伟刚主持。 7、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2人 ,代表的股份总数为491928.71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462334.267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9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7人,代表股份29594.44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3%;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0人,代表股份491921.0104万股,占公司A 股股份总数的41.64%;B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7.7万股,占公司B 股股份总数的0.02%。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股东和股东代表投票表决,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资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的报告》一项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本议案对中小投资者采用单独计票方式,其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王立律师、杨继伟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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