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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4-053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4-07-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高新”或“公司”)于2014年7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集团”)的通知,国创集团于2014年7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6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43,826万股的1.37%。 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集团和股东湖北长兴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长兴”)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庆寿先生所控制,高庆寿先生、高涛先生、郝立群女士分别通过国创集团和湖北长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国创集团、湖北长兴、高庆寿先生、高涛先生、郝立群女士属于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后,国创集团持有公司18,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4%。本次减持后,国创集团与湖北长兴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2%。本次减持不会引起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国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国创集团分别于2013年11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130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1,400万股)的0.61%;于2014年7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6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3,826万股)的1.3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集团未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8,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5、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国创集团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已于2013年3月25日起解除限售。国创集团严格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6、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从本次减持之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备查文件 国创集团减持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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