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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3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 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调整为27.06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2,328.16万股。 根据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12月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27.31元/股。如果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以上内容详见2013年12月9日、2014年3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14年3月13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86,181,37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2014年5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13日。 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发行底价的调整 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调整为27.06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27.31-0.25)/(1+0%)=27.06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2,328.16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计划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63,000万元/27.06元≈2,328.16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 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4年7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通过。 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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