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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4-36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4-07-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7月21日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4年7月20日-2014年7月21日 其中: 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月20日下午15:00 至2014年7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 76 号能源大厦三楼视频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张飞飞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517,561,26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9.1430%。其中:出席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12,878,27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8.698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69名,代表股份数为4,682,99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4447%。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公司法律顾问委派见证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施大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同意施大福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施大福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意513,369,3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901%;反对1,666,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221%;弃权2,524,9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878%。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罗太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同意罗太忠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罗太忠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意513,383,3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928%;反对4,137,6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995%;弃权4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7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军、陈磊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二O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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