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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4-41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98亿元(本金及利息)及适时产生的利息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 2014年3月7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50,000万元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产品。详情请参见2014年3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4年4月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签署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31,500万元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产品。详情请参见2014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日前,50,000万元和31,500万元结构性存款已到期(本金及利息分别为50,651.60和31,931.94万元,均已回到公司账户)。为提高资金的收益,在符合国家法规及保证投资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继续使用到期本金及利息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经与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协商,公司向其继续购买三笔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一、第一笔结构性存款产品: (一)存款金额及存款期限 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购买金额:人民币 31,500 万元 存款期限:61天 起息日:2014年7月11日 到息日:2014年9月10日 申购/赎回:存款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和赎回。 提前到期:存款存续期内,存款人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 (二)存款利率 预期年化收益率: 2.6%-5% 本金及利息支付:存款到期日,招商银行向存款人归还100%存款本金和应得的利息。 二、第二笔结构性存款产品: (一)存款金额及存款期限 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购买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存款期限:32天 起息日:2014年7月17日 到息日:2014年8月18日 申购/赎回:存款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和赎回。 提前到期:存款存续期内,存款人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 (二)存款利率 预期年化收益率: 2.5%-4.8% 本金及利息支付:存款到期日,招商银行向存款人归还100%存款本金和应得的利息。 三、第三笔结构性存款产品: (一)存款金额及存款期限 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购买金额:人民币 41,000 万元 存款期限:60天 起息日:2014年7月17日 到息日:2014年9月15日 申购/赎回:存款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和赎回。 提前到期:存款存续期内,存款人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 (二)存款利率 预期年化收益率: 2.6%-5% 本金及利息支付:存款到期日,招商银行向存款人归还100%存款本金和应得的利息。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4-42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7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7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14名,实际行使表决权董事11名(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天津市公路管理局沥青油库采购沥青砼(道桥维护原材料)的议案。 近日,公司启动了2014年道路维修施工物资的公开招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最终推荐沥青砼原料的中标人为天津市公路管理局沥青油库,公司将向其采购58710吨的道路工程各沥青混合料及桥梁工程各沥青混合料。天津市公路管理局沥青油库向公司提供包括采购材料的加工、生产、储存、运输、交货、进场检测、不合格品清理退场等服务。合同价款为:人民币¥37,125,436.00元整。 由于天津市公路管理局沥青油库为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下属单位,而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市京津塘高速公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是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该等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本年度合同价款达到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先认可函,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道桥维护的正常业务,符合公司运营管理的需要,该等事项的招标程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4-43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启动了2014年道路维修施工物资的公开招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最终推荐沥青砼原料的中标人为天津市公路管理局沥青油库。公司将向其采购58710吨的道路工程各沥青混合料及桥梁工程各沥青混合料。天津市公路管理局沥青油库向公司提供包括采购材料的加工、生产、储存、运输、交货、进场检测、不合格品清理退场等服务。合同价款为:人民币¥37,125,436.00元整。 (二)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天津市公路管理局沥青油库为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下属单位,而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市京津塘高速公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是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该等议案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7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7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14名,实际行使表决权董事11名(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天津市公路管理局沥青油库采购沥青砼(道桥维护原材料)》的议案,关联方天津市京津塘高速公路公司派驻董事吴秉军先生、陈长来先生、吕洪娟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道桥维护的正常业务,符合公司运营管理的需要,该等事项的招标程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金额尚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天津市公路管理局沥青油库 住所:天津市西青区营建路南赵庄北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 注册资本:2402万元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西青区营建路南赵庄北 法定代表人:张光汉 税务登记证号码:120111E01261714 主营业务:沥青混凝土生产,乳化沥青混凝土生产,改性沥青生产,稀浆封层施工,常温沥青砼生产。 历史沿革:天津市公路管理局沥青油库1980年1月成立,是集沥青混合料、沥青深加工产品(改性沥青、乳化沥青)等筑路材料研发生产,微表处、超薄罩面、雾封层等预防性养护施工及市政道路、公路等建设、路面养护维修为一体的专业单位。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启动了2014年道路维修施工物资的公开招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最终推荐沥青砼原料的中标人为天津市公路管理局沥青油库。经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向其采购58710吨的道路工程各沥青混合料及桥梁工程各沥青混合料。天津市公路管理局沥青油库向公司提供包括采购材料的加工、生产、储存、运输、交货、进场检测、不合格品清理退场等服务。合同价款为:人民币¥37,125,436.00元整。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购买道桥维修的原材料采取了公开招标方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天津市公路管理局沥青油库为中标人,该等事项的招标程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叁仟柒佰壹拾贰万伍仟肆佰叁拾陆元(¥37,125,436.00元)整。 (二)结算方式: 交货结算:货物全部供应完成且本道桥施工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格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 (三)协议签署时间: 待本次董事会批准后签署协议。 (四)协议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章)后生效。 (五)协议生效时间: 待本次董事会批准、签署协议后生效。 (六)采购品种及供货时间: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及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与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道桥维护的正常业务,符合公司运营管理的需要,该等事项的招标程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天津市公路管理局沥青油库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道桥维护的正常业务,符合公司运营管理的需要,该等事项的招标程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十、备查文件 (一)华北高速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向天津市公路管理局沥青油库采购沥青砼(道路维护原材料)》的独立意见。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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