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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 并相应开通定投业务和转换业务及参与费率优惠的的公告 一、基金代销 根据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4年7月25日起,中山证券将代销本公司旗下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70001)、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71002)、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73003)、诺德成长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70005)、诺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70006)、诺德优选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70007)、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5705)、诺德周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70008)、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5707)。 二、定投业务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自上述代销之日起,上述代销机构将新开通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基金、诺德灵活配置混合基金、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基金、诺德成长优势股票基金、诺德中小盘股票基金、诺德优选30股票基金、诺德周期策略股票基金、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目前,投资者申请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200元(含)。具体办理的业务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三、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和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由公司管理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自上述代销之日起,上述代销机构将新开通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基金、诺德灵活配置混合基金、诺德增强收益债券基金、诺德成长优势股票基金、诺德中小盘股票基金、诺德优选30股票基金、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基金、诺德周期策略股票基金以及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基金的相互转换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四、费率优惠 自代销开始之日起,投资者申购以上指定基金享受申购费率优惠: (一)投资者通过中山证券网上交易系统,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的部分开放式基金(场外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二)投资者通过中山证券柜台系统,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的部分开放式基金(场外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八折;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三)原费率以本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为准。 该费率优惠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0009 公司网站:www.lordabbettchina.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44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批开展跨国公司 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力帆进出口公司)作为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会员,于2014年7月23日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下发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备案通知书》(编号:CQ2014001),同意力帆进出口公司于2014年7月24日起,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同意力帆进出口公司作为主办企业在中国银行重庆分行沙坪坝支行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办理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和轧差净额结算业务,力帆进出口公司是重庆第一家获批的企业。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是指跨国公司可以根据经营需要,由主办企业在重庆辖内银行开立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内成员企业外汇资金,办理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等业务;由主办企业在重庆辖内银行开立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外成员企业资金及从其他境外机构借入的外债资金。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4-026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宜后续进展的公告 根据公司于2013年5月30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详见2013年5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内容,公司与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约定相互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亿元额度,该担保的后续进展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为紫江集团向上海农商银行闵行支行申请938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期限为2014年7月24日至2015年7月23日,利率为一年期基准利率。上述9380万元贷款,银行分三笔发放,分别为3000万元、3000万元与3380万元。该项担保为原担保到期后的续保。 截止目前,公司为紫江集团提供担保61880万元,占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的17.08%;紫江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25448.80万元,为公司债券提供担保10亿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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