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4-059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证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于2014年6月23日起申请继续停牌,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2014年7月25日前复牌,现公司再次申请继续停牌,最晚将在2014年8月2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一、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目标公司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截至目前,公司正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沟通和论证,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盈利预测等工作。由于具体方案正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交易事项以经公司决策机构审议并公告的方案为准。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各项工作,相关中介机构对涉及的资产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对相关实施方案、程序进行了商讨和论证。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仍需要进一步商讨和论证,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仍在进行,公司难以按原计划最晚于2014年7月25日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并申请股票复牌。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平披露信息,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特申请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于2014年7月25日起继续停牌。
四、承诺
公司承诺争取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最晚将在2014年8月2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信息,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8月25日开市时起复牌。
公司承诺股票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若公司在该期限内仍未能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公司将发布公告终止上述事项并进行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上述重组事项。
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4日
本版导读: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信息 | 2014-07-25 | |
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项目信息 | 2014-07-25 | |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 2014-07-25 | |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 2014-07-25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 2014-0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