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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7-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周期与创新,是公司在2014年上半年面临的两大挑战。宏观经济在低迷与复苏之间震荡,经济周期下行,行业需求波动,给公司带来了更为激烈的竞争压力,同时部分行业、区域和客户的结构差异带来了结构性的市场机会,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技术日新月异,使得创新成为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公司继续坚持聚焦战略,提升核心竞争力,整合优势资源,突破周期的桎梏,较好地实现了年初的既定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大了在轨道交通、智慧医疗、数据中心等新兴细分市场的开拓力度,培育弱周期业务,同时稳定了传统建筑智能化业务的发展。通过不同周期特点的业务组合,利用市场的宽度,使公司发展更为均衡,有效地抵御了经济周期波动,实现了持续成长。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地取得了成都地铁三号线、洛阳市中心医院、广西钦州市中医院、遵义城市规划科技馆、东莞松山湖数据中心等典型项目合约,聚焦于行业发展的思路得到较好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以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为支撑,寻求公司持续发展的动力;以节能为差异化,完善三级研发体系,突出“绿色、智慧”的技术路线,支撑公司由建筑智能化集成商向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服务提供商转型。公司已逐步形成了智能建筑、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数据中心等细分应用子行业的相对竞争优势。商业模式创新方面,继续完善合同能源管理的商业模式,推动融资租赁对主营业务的协同销售,探索主营业务产品的金融化。 报告期内,公司落实既定的精细化管理策略,向管理要效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聚焦大客户、大项目,提倡内部协同与交叉销售,提升了单一项目产出和人均绩效。同时细化利润单元,关注人均产出和绩效考核相结合,使得主营业务毛利率有一定提升,费用率上升的势头也得到控制,精细化管理理念的执行初步得以贯彻。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稳健增长,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9.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4.96%。在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同时,公司启动了上市以来的首次再融资,希冀通过资本实力的壮大,抓住经济周期带来的行业整合机遇,内生与外延发展并重,快速做大做强。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有3家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分别是公司新设立的2家全资子公司遵义达实和珠海达实、子公司达实联欣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增加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腾隆。遵义达实注册资本1,000万元、珠海达实注册资本310万元、上海腾隆注册资本1,000万元。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磅 2014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4-048 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9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177号审核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1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4,600,620.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5,399,379.89元,超募资金为229,459,379.8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194号《验资报告》确认。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发生发行费用24,600,620.11元,其中包括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6,549,620.11元。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财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公司已将年度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路演推介费用4,149,620.11元,调整记入2010年年度期间费用,不作为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该笔资金已于2011年3月从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389,549,000.00元,超募资金调整为233,609,000.00元。 公司201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2,125,922.55元,201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7,899,875.80元,201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75,908,998.87元,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9,529,761.52元,2014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6,477,216.67元。截止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投入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余额8,683,465.73元,全部为扣掉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0年6月24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公司已启动非公开发行股份工作,聘请广发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到本报告出具日,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3、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款余额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14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4年1—6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477,216.67元。 2、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1,941,775.41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58,332,775.41 元,使用超募资金233,609,000.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投入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余额8,683,465.73元,全部为扣掉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对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行了调整。具体变更及调整情况如下: 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体投资变更前后的情况 单位:万元
⑵基于城市能源监测管理平台的建筑节能服务项目 ①实施地点 变更前:以募集资金1286.65万元购买及装修财富大厦第1栋52E、53B部分单元,共551.81M2; 变更后:以自有资金租赁黎明网络大厦(现已更名为“达实智能大厦”)3层西侧1312.94 M2; ②投资计划调整 因上述调整节余募集资金1286.65万元,其中262.65万元将用于办公场地改造及装修,其余1024万元将用于补充本项目的管理节能系统与节能改造系统的设备投资。 ⑶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①实施地点 变更前:以募集资金2532万元购买财富大厦第1栋53B部分单元,共1,091.72M2; 变更后:以自有资金租赁黎明网络大厦(现已更名为“达实智能大厦”)1层西侧2160.18M2; ②投资计划调整 上述调整节余募集资金2532万元,将用于追加本项目办公场地装修及改造费用432万元及补充“新增建筑智能化业务营运资金”2100万元。 ⑷新增建筑智能化业务营运资金 原投资计划:6000万元; 调整后投资计划:8100万元,新增2100万元为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结余资金调整所致。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 2、募集资金项目出现结余的情况 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 致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完工后节余4,550,744.20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该项目节余资金及存放该项目资金的银行账户产生的利息共计6,920,937.91元用于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建筑智能化业务营运资金”。补充后,“新增建筑智能化业务营运资金”的投资额增加至87,920,937.91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1—6月,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不存在重大违规行为。 六、结论 公司2014年1—6月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基于城市能源监测管理平台的建筑节能服务项目计划投入额与实际投入额差额为-2.49万元,是由于公司将存放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的部分利息用于该项目。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4-049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8,683,465.73元(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96号文核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177号审核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1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9,549,000.00元,超募资金为233,609,000.00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新支行。 截止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投入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余额8,683,465.73元,全部为扣掉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截止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基于城市能源监测管理平台的建筑节能服务项目计划投入额与实际投入额差额为-2.49万元,是由于公司将存放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的部分利息用于该项目。 三、结余募集资金情况及用途 截止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投入完毕,账户由于存放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8,683,465.73元(扣除手续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全部利息收入8,683,465.73元(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我们同意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达实智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达实智能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无异议。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4-045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14年7月24日下午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子公司上海达实联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磅董事长主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及广发证券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2014年7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4-046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于2014年7月24日下午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子公司上海达实联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对于此议案,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对于此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7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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