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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深圳惠程 公告编号:2014-083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星期五)14:30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纪晓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持公司股份计246,067,212股,占公司总股本757,104,768股的32.50%。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股东大会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3,898,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股份合计249,966,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2%。董事长纪晓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保荐人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247,067,876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98.84%,2,898,178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议案》。 现场表决票246,067,212股,同意票246,067,21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98.44%;网络表决票共计3,898,842股,其中,同意1,000,6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40%;反对2,898,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1.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00,6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7%;反对2,898,178,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3%。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邦盛(深圳)律师事务所孟良勤、尤英秋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议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股东、董事、高管签署的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邦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4-014 债券代码:122098 债券简称:11八钢债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4年半年度业绩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72,600万元左右(合并报表数据)。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合并报表数据)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262,479.30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08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2014年上半年,钢铁行业供需矛盾突出、钢材市场持续低迷,公司钢材销售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不断下调,而产品成本降幅有限,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滑; (二)全资子公司南疆钢铁于年初正式投产,固定成本相对较高,产品售价却始终维持低位,成为影响公司半年度业绩的重要因素。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4-04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4年6月5日发布了《关于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4年6月12日、6月19日、6月26日和7月3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2014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4年7月12日和7月19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仍在沟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公告。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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