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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绵世股份 公告编号:2014-37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7-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既定的发展战略,以房地产开发业务为核心,积极推动下属各项业务的发展;同时继续秉持稳健有序的原则,有计划的推进新项目、新业务的开发工作。 一、房地产业务的开发简况 2014年上半年内,公司业务重点仍是公司下属子公司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成都市郫县进行的“溪地湾”项目。报告期内,“溪地湾”项目二、三期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二期6、7、12号楼部分室内施工工作、外墙施工等均已完成;三期1、2号楼主体建设正在进行中;10、11号楼主体已封顶,砌体施工等正在进行中。 2014年上半年内,在国家政策调控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国内房地产行业整体发展出现明显的放缓迹象,各地市场的观望气氛均日渐浓厚。受此影响,“溪地湾”项目销售情况较前一阶段有所下滑,2014年1-6月,项目实现销售约11,255.30万元。 二、现代快餐连锁业务发展简况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SEVENANA”现代快餐连锁品牌,在前一阶段“调整、完善、夯实”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开辟新的发展思路,采取股权合资的新模式,引进具有丰富行业开发、经营经验的合作方,进一步加强项目内部管理,创新经营模式,降低运营成本,推动整个项目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融资租赁业务开发简况 融资租赁作为公司新开发的一项业务,报告期内,轻舟公司下属的融资租赁业务进展顺利,初步构建起了一整套投资管理和内部治理的制度体系,确立了现阶段自身业务的发展方向和业务重心,推动下属业务的顺利、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报告期内公司也通过增资、担保等手段,为轻舟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2014年上半年度内,轻舟公司在拉萨汇众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下,业务稳步推进。公司严格监督轻舟公司的业务发展,有效控制风险。2014年上半年,轻舟公司共计完成项目投资人民币约15,151 万元。 四、新业务开发的简况 在做好公司主业开发的同时,公司持续关注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及市场变化,积极研究其他行业和领域的投资项目,稳步推进公司新业务开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动用小部分资金对部分新行业、新项目进行投资,同时预备性的搭建业务发展平台,并为新项目开发积极储备人才。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部分新投资项目尚处于初期阶段,未来一个阶段内,公司将合理利用公司在资金、管理方面的优势,推动前述投资项目的健康发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年(期)新增合并单位3家,原因为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轻舟(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舟租赁公司”)设立拉萨轻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贸易公司”),本公司通过子公司轻舟租赁公司间接持有拉萨贸易公司100%股权,按规定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轻舟(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舟租赁公司”)与其他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新设成立北京岩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湖科技公司”),本公司通过子公司轻舟租赁公司间接持有岩湖科技公司51%股权,按规定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轻舟(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舟租赁公司”)设立深圳市前海轻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轻舟公司”),本公司通过子公司轻舟租赁公司间接持有深圳轻舟公司100%股权,按规定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与上年相比本年(期)减少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 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长生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报告期内转让了所持有的北京东方卡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按规定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郑宽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绵世股份 证券代码:000609 公告编号:2014-40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7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财务副总监李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李鹏先生向董事会请求辞去原担任的公司财务副总监职务。 辞职后李鹏先生除在公司全资子公司轻舟(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副总裁之外,不在上市公司担任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同意李鹏先生辞职,李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2014年7月28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李鹏先生在其担任本公司财务副总监任期内持有绵世股份股票50,000股,该部分股份的变动将遵循《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李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28日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袁宇辉、刘燃、陈持平对公司2014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轻舟(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舟公司”)向银行申请的28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房地产行业惯例为商品房买受人提供的住房按揭贷款担保。 除前述担保事项外,公司报告期内无违规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二)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袁宇辉 刘燃 陈持平 2014年7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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