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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418 200418 股票简称:小天鹅A 小天鹅B 公告编号:2014-33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不得撤回要约的特别提示公告 2014-07-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ITONI INVESTMENTS DEVELOPMENT LTD.公告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36号),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于2014年7月1日公告了《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根据《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自2014年7月3日至2014年8月1日。其中,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即2014年7月30日、7月31日、8月1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明确相关操作要求,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再次做出以下特别提示: 1、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即2014年7月30日、7月31日、8月1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2、由于B股交易实行T+3交割,投资者于2014年7月30日(含当日)之后买入的小天鹅B股股份不能申报预受收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请查阅2014年7月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及相关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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