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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中山证券为旗下基金销售渠道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4-07-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自2014年7月30日起,将新增中山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2014年7月30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山证券的各营业网点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 自2014年7月3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遵循中山证券相关规定),投资者通过中山证券网上交易系统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指定基金(场外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投资者通过中山证券柜台系统定期定额申购指定基金(场外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8折优惠。以上费率优惠方案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用执行。 二、重要提示 1. 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3.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4. 上述基金列表中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本次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中山证券,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中山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山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站:www.zszq.com 2.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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