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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1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7-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7月29日(星期二)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7月29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7 月28日 15:00 至 2014 年7月29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72号耀江商厦三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丁波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41,985,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27.7714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41,908.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72%; 网络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7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051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决,并通过 了全部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其中赞成41,985,837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 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赞成77,7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西祝融万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超群、常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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