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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4-05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六届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4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4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改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修订内容对照表》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4年7月23日修订稿草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修订内容对照表》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7月28日修订稿草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1、原“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所属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各级子公司。” 现改为“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及所属各级子公司不得为任何自然人提供担保。” 2、原“第六条 除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 现改为“第六条 公司及所属各级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不得超出其出资额度,超出部分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14-056号《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4-05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本公告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13日(星期三)下午17:00时 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5日(星期二)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4年8月13日(星期三)下午17: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地点 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听取并审议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8月5日下午15: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14年8月6日、7日北京时间10:00-18:00; 4、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14年8月7日18:00时)。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附件:1、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3日9:30时-11:30时,13:00时-15:00时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方法 网络投票期间,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相关信息如下: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738256;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所有议案。1.00元代表提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①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按以下方式申报:
②分项表决方法 如对所有事项进行分项表决,按以下方式申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5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2、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3、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4、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提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8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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