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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7-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4-036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7月29日上午10:0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研究,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4-038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4-037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7月29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凤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3个月。 特此公告。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4-038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0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完成向上海华信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8,685,01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931,015,3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9,955,300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5月8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会验字[2013]第1581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3年7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到期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4年7月28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有关情况通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继续使用年产30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间不超过3个月,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同期银行存贷款利差,公司按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 万元人民币上限计算, 3个月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556万元。因此,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解决临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四、说明与承诺 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过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中年产30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闲置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庄建中、林燕、杨达卿对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此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且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到期后以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3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华星化工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1、已经华星化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华星化工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近12个月内未进行过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因此,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华星化工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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