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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32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5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4年7月31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现场出席董事6人,通讯表决董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监事列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或终止且节余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对四个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和终止,并把项目节余资金15,000.00万元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其余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并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归还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宏观环境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所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能有效使用募集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暨项目结项及终止并用节余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意见:考虑到市场情况和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实施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暨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经营目标,保持竞争优势。相关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江苏旷达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暨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登载的《关于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终止且用节余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电力子公司对项目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对其子公司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和沭阳国信阳光电力有限公司分别增资8,500.00万元和2,65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本次电力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项目公司增资是太阳能电站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将促进电力项目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及时解决项目公司的建设融资需求,符合公司新能源领域的发展规划。同意公司电子全资子公司对两项目公司进行增资。 上述增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电力子公司对项目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分配政策等条款进行了修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全文于2014年8月2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于2014年8月2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8月20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14年8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3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暨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33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 7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 2014年7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或终止且节余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对四个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和终止,并把项目节余资金15,0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其余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并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归还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对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结项或终止,并用节余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登载的《关于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终止且用节余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分配政策等条款进行了修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全文于2014年8月2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于2014年8月2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34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终止且用节余资金归还银行 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IPO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引进无梭织机生产高档汽车内饰面料项目”和“汽车装饰用有色差别化纤维生产项目”已具备设计的生产规模及产能,满足使用需求,予以结项; 2、公司超募资金项目 “引进无梭织机生产高档汽车内装饰面料技改扩能项目(二期)”及“汽车装饰用有色差别化纤维二期扩能项目”其已投入部分已能满足公司的产能需求,公司拟终止实施上述两个项目; 3、基于上述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将项目结项和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用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613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50.2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349.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XYZH/2010J NA4017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引进无梭织机生产高档汽车内装饰面料项目”、“汽车装饰用有色差别化纤维生产项目”,上述两项目需要资金人民币26,317.50万元,公司此次超募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32.22万元。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及主要超募资金项目承诺投入情况如下:
二、前次超募资金项目计划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2年12月17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超募资金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将原二期扩能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具体为(单位:万元):
上述内容已于2012年12月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12-040)。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2、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情况表(单位:万元):
3、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结余情况如下(单位: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3,880,047.26元,已扣除手续费12,676.13元。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安排 1、募投项目计划与实际投资情况 (1)截至2014年6月30日,IPO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2)截至2014年6月30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2、拟实施结项与终止的原因 (1)引进无梭织机生产高档汽车内饰面料项目、汽车装饰用有色差别化纤维生产项目结项:目前,上述项目土建工程与公用辅助设施已经全部完成,基本与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一致;主要设备已购置并安装、调试完毕,项目建成的生产设备已达可使用状态,产能达到公司需求,其中引进无梭织机生产高档汽车内饰面料项目由于实施分步采购,因此在采购的部分设备价格比原来有优惠,且有部分设备用国产替代进口,因此节省了实际采购资金;上述项目相关人力资源配置已经完成。鉴于本项目已完成必要的生产建设内容,具备设计生产能力,公司拟对上述两项目进行竣工结项。 (2)终止引进无梭织机生产高档汽车内装饰面料技改扩能项目(二期)和汽车装饰用有色差别化纤维二期扩能项目的原因:根据未来汽车低增长的市场形势,预测未来的汽车市场不会再有爆发式的增长,同时根据汽车内饰结构的变化和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汽车面料不可能为公司带来几何式的增长,为了公司长远的发展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在不增加大的固定资产投资的基础上,来拓展面料新市场。并积极拓宽新的渠道,实施面套业务和汽车二级市场等新项目,以新的增长点来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根据目前投入的设备产能已经能够满足现有生产及未来市场微增长的需求的情况,为规避政策风险及经营风险,公司调整汽车面料板块的发展战略,对上述项目进行终止。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暨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安排 1、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根据对项目结项及终止原因的分析,为实现股东效益最大化,公司对上述项目(包括《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项目,共4个项目)均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增加投入。 2、节余资金安排 前述项目结项和终止实施后,公司拟将原项目中尚未付清的合同款及质保金等待支付款留存在募集资金账户,用于到期履约付款。其余节余募集资金中的15,000.00万元用于归还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的流动资金贷款,其他剩余资金及其以后结算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调整影响及其他承诺事项 1、影响: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金状况,降低财务风险;上述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2、其他: (1)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后,如需再次投入以扩大生产,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公司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应承诺在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七、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并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归还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宏观环境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所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能有效使用募集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暨项目结项及终止并用节余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监事会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并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归还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对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结项或终止,并用节余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考虑到市场情况和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实施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暨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经营目标,保持竞争优势。相关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江苏旷达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暨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对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暨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35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力子公司对项目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4年7月31日,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力子公司对项目公司增资的议案》,为解决建设资金及融资需求,同意公司的电力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即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和沭阳国信阳光电力有限公司两个电力项目公司分别增资8,500.00万元和2,650.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成立时间:2013年6月20日 注册资本:25,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能源项目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与服务(除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外);从事与创业投资相关的投资咨询服务;股权投资业务;实业投资及投资项目的管理服务;电力项目改造技术的研发及相关技术的咨询服务;电气机械设备、电工器材、供电设备及器材的销售;输变电工程及民用电气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新能源储能电站开发及微电网的投资管理服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孙公司名称: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号:530521100003196; 住所:施甸县甸阳镇文化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姓名:沈介良;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能源投资,投资管理,光伏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太阳能硅材料、光伏电池及组件、光伏发电系统、光热系统、绿色能源技术及节能技术的开发(非研制)、咨询,太阳能硅材料、光伏电池组件批发、零售; 成立日期:2013年3月1日; 营业期限:2013年3月1日至2043年3月1日; 股权结构: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本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5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000.00万元。 2、孙公司名称:沭阳国信阳光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号:321322000288395 ; 住所:沭阳县沭城镇台州路西侧(沭水农业供水公司7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沈介良;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设备及相关技术的研发,能源投资,投资管理,光伏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太阳能硅材料、光伏电池及组件、光伏发电系统、光热系统、绿色能源技术及节能技术的开发(非研制)、咨询,太阳能硅材料、光伏电池组件批发、零售; 成立日期:2013年1月8日; 营业期限:2013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 股权结构: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本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850.00万元。 四、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的目的:为满足电力项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加速公司在电力板块的建设,保障电力项目建设的融资需求。 2、存在的风险 本次电力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项目公司增资后,电站建设过程中及建设完成后会存在并网、限电等市场及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及后续融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公司增资后将促进公司电力板块的发展,有利于加快电站建设的进程,加大公司收入、利润增长。本次投资从长远来看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其他板块业务的经营和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本次电力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项目公司增资是太阳能电站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将促进电力项目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及时解决项目公司的建设融资需求,符合公司新能源领域的发展规划。同意公司电子全资子公司对两项目公司进行增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36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4年8月20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9日-2014年8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15∶00至2014年8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公司总部办公楼多功能厅。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8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或终止且节余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1项和第2项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其中第2项议案涉及修订《公司章程》,需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亲临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或者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4年8月18—8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8月19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上述资料(授权委托书及回执见附件)需要同时送到或传真至公司,并在开会现场交回原件。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15∶00至2014年8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投票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6 (2)投票简称:旷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8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在投票当日,“旷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③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④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15:00至2014年8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1。 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④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⑤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⑥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⑦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投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它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3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进行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3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议案1至3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对存在子议案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则参照上述计票规则进行统计。 六、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3179 联 系 人:徐秋、陈艳 联系电话:(0519)86159358 联系传真:(0519)86549358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31日 附件1: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2: 回 执 截至2014年8月1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4年8月19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传真号码:0519-86549358)。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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