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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4-058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14-08-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95号"《关于核准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于2009年12月1日由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万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6,396,357.07元,于2009年12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7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09]201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北区支行、中信银行东莞石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高埗支行开立了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09年12月24日、2012年7月9日与保荐机构渤海证券和上述三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公司于2014年3月3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2,030.15万元(其中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11,420.81万元、已完工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609.34万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已完工募投项目应付未付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上述节余补流事项,共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2,107.3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补流事项完成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高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元,另两家银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尚有超募资金余额。 为有效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于2014年7月31日完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高埗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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