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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国际国内经济增速缓慢,线缆行业市场竞争加剧,订单减少,部分客户延迟订单交付,毛利率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5,448.37万元,同比减少53.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8.80万元,同比减少-180.18%。面对不利的外部市场环境,公司积极应对,扎实推进市场开拓的同时,重点深化内部管理建设,加大技术研发,优化产品结构,狠抓产品质量,提升管理效益,为后续的市场拓展储备能量。报告期内,董事会围绕既定的经营计划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1、拓宽销售模式,推进市场开拓 报告期内,公司狠抓队伍建设,提升营销人员素质,充分发挥公司产品在质量、服务和技术上的优势,在巩固现有产品市场份额的基础上,继续调整销售模式,采取直销和代销相结合的模式,开辟了一批新的行业客户群。并依托现有项目的海外销售基础,持续将公司产品出口到非洲、东南亚等地区。 实施全员营销政策,充分挖掘每位员工身边的销售市场和潜力,促进公司产品的多元化发展和员工收入的增加。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旗舰店销售的模式的成熟和全员营销政策的实施,公司产品开始贴近终端用户,民用电缆市场得到不断的拓展。 2、关注行业前沿技术,持续进行新产品研发 报告期内,根据新产品开发计划,有步骤的实施新产品开发。核电电缆方面,公司不仅完成了核电第三代60年寿命电缆大部分模拟件的试制和生产,还对公司自主研发的核电用中压内外橡皮屏蔽材料,成功进行相关产品试制和内部试验,在核电材料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对已进行技术研发储备和专利获得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装置用电缆,编制了相关企业标准和规范,筹备进行样品的试制生产。 同时,还陆续完成军品舰船用电缆和耐高温舰船用电缆、30KV和10KV橡套盾构机电缆、建筑用阻燃高性能70年寿命电线电缆等电缆的研发、试制生产。 3、加强成本和产品质量控制,提升管理效益 编制和完善了相应的企业标准和规范,加强材料采购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仓储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等力度,全面深化的推动降成本、增效益活动。持续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预算执行的跟踪分析工作,全面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强化监督规范管理,高度重视内控规范实施工作,通过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公司管理制度,防范经营风险。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国内经济环境影响,市场竞争持续加剧,销售订单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总收入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订单减少,相应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归还部分贷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加大货款催收力度及应收票据到期托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新能源及光电复合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项目已处于设备安装期,投资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部分贷款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下降,研发支出相对减少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系本期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所致; 投资收益:主要系本期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主要系政府补助和质量赔款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主要系报告期内无对外捐赠和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所致; 所得税费用: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毛利率降低导致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净利润: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毛利率降低所致。 2、 其它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同上表原因说明。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2014年5月21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变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最终实施地点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中的设备购置及安装、建筑工程等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募投项目调整后,共计14,052.41万元不再投入。(请见公司2014年4月30日和2014年5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临2014-016号公告和临2014-019号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工程建设部分基本完工,正在就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4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7-9亿元。电线电缆的生产和销售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周期相关,一季度订单相对较少,电缆销售主要集中在后三季度,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48.37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36.36%。 下半年,公司将进一步推动市场拓展,科学的组织生产经营,进一步降本增效,力争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工作。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降主要原因系受国际国内经济增速缓慢、线缆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石油及冶金、钢铁等行业部分客户项目延期,订单推迟交付及原材料铜价下跌等因素所致。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分地区营业收入情况变动较大,其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总收入下降,且为订单式生产,各销售地区项目招投标时间有所差异,存在不同时间收入在地区之间与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AAAA级企业、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长类)示范企业、四川省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公司拥有四川省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明星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已建成省级"电子辐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公司重视技术创新,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构建了三层研发体系,第一层次是省级技术中心,从事国内外前沿信息的收集及基础性的研究工作。针对市场需要的新产品进行研发,对新工艺、新技术组织科技攻关,对研究成果进行产业化推广。第二层次是企业技术部门,负责新产品企业标准的制定,工艺攻关及工装模具的改进。第三层次是企业工艺技术组,负责新产品的试制,提出改进建议,并针对新产品试制过程中的技术难点,配合技术部组织工艺攻关,确保设计的新产品结构最优,质量最优。 公司还制定了一套以企业主导与产学研相结合,引进技术与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战略,以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作为战略支点,建立了研发创新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先后与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及上海电缆研究所等建立长期技术合作关系,与中国核动力研究院签署了为期30年的战略合作协议,从产品研发、技术创新、质量保证体系等多方面进行合作。 通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公司在多个技术领域均取得了有效成果。截止报告期末,已获得125项国家专利技术,多个研发产品被列为国家、省、市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并多次获得省市级科技进步奖,其中自主研发的核电站用电缆填补了四川及西南地区空白,被列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2.资质与质量优势 电线电缆的质量关系到输配电系统和用电设备的安全,因此国家有关部门、不同行业、大型企业集团对各种类型的电线电缆均制定了一系列准入要求。公司核设施用电缆获得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是目前行业内11家获得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的企业之一;公司在石油石化、发电、核电、造船等行业具备境内外多个供货资质。公司船用电缆获得美国船级社、英国劳氏船级社等9个船级社的船用电缆认可证书,可以向世界主要造船和用船国家的船舶提供相应的船用电缆产品;矿用移动橡套软电缆等57类产品获得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颁发的安全标志证书;电力电缆、控制电缆、计算机电缆和补偿电缆等20类产品获得电能产品认证中心(PCCC)颁发的认证证书。太阳能发电用电缆获得德国莱茵集团颁发的TUV认证证书。 优良的产品质量、齐全的资质、过硬的技术、优质的服务,使得公司能够在以招标为主要销售模式的电线电缆销售中占据有利地位。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1)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3年可供分配利润669,661,793.83元,以2013年末账面总股本1,818,638,8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0元。以上分红方案共计分配现金119,002,213.00元,公司于2014年5月5日收到现金分红574,972.60元。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详见公司2014年8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 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由于经济增速下滑和市场竞争激烈,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敬请投资者注意! (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为新能源及光电复合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项目,公司建设的募投项目对各个产品进行集中的整体布局、集中建设,本项目引进国外先进、高效的成套工艺设备,与原有生产工艺及设备相比,水平先进、过程合理,其中关键设备全部为进口设备,设备性能良好,整体运营效率和状态保持良好,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使用寿命要比公司原有设备显著提高。募投项目中的房屋及建筑物工程均委托具备国家甲级建筑设计院进行设计,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同时各项工程均委托四川省成都市具备甲级资质招标代理公司及甲级工程监理公司参与工程招投标及工程监督管理,经过招投标选中施工单位是具备国家特级施工资质的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施工。公司严格履行了相关招标、建设、监理及验收程序,建筑质量比原有的有很大提高,预计使用年限会较长。基于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加公允、适当地反映房屋及建筑物和专用设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新增的房屋及建筑物和专用设备重新核定了实际使用年限,并相应调整折旧年限。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7日批准,本公司对于募投项目涉及的房屋建筑物及专用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了变更调整,将募投项目中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变更为30年,专有设备的折旧年限变更为15年,自2014年1年1日起实施。 由于本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工转固,故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未对以往年度和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4-029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25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逢树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我们谨慎审查了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现就此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周逢树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推举黄杰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项披露(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五日 简历: 周逢树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四川明星电缆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副总监,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副总监、供应部部长,现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安徽明星电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杰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四川明星电缆有限公司技术部副部长、安徽明星电缆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安徽明星电缆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现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销售部部长。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4-031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文要求,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原第八十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现修订为: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原第八十二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 (二)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0%的; (三)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或实物资产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五)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 (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公司应通过多种形式向中小投资者做好议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个交易日内至少刊登一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现修订为: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应通过多种形式向中小投资者做好议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个交易日内至少刊登一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原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股利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根据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迅速,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股本规模与营业收入增长不相匹配时,可以在前述现金分红之外,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三)如果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没有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 (一)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三)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四)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拟订。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出具书面审核报告,与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一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公司因生产经营环境或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公司应充分考虑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并通过网络投票形式为社会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现修订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股利分配原则: 1.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根据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迅速,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股本规模与营业收入增长不相匹配时,可以在前述现金分红之外,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三)如果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没有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 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3.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4.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拟订。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出具书面审核报告,与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一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公司因生产经营环境或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公司应充分考虑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并通过网络投票形式为社会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4-030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明星电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0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8,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603.1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76,192.789万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5月2日对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国浩验字[2012]302A3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四次董事会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2014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以下意见: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我们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明星电缆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明星电缆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明星电缆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国元证券作为明星电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明星电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明星电缆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4-028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25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骆亚君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4年度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监事会谨慎审查了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现就此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4年度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4年度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4年度半年度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度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关于推举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推举骆亚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推举盛业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庞超群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推举沈智飞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推举李广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吴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推举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审议通过《关于推举曹晓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冯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推举马桦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细则》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基于爱心回报社会,履行社会责任的宗旨,拟向安徽无为慈善协会捐赠人民币不超过70万元,用于奖励无为县部分高考、中考成绩优异的学生。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项披露(http://www.sse.com.cn)。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1、明星电缆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明星电缆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明星电缆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国元证券作为明星电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明星电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保荐机构对明星电缆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将择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五日 简历: 1、骆亚君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高中学历,曾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华北营销片区销售总监、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盛业武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四川明星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被评为第二届“乐山市十大杰出青年”、“四川省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2007年获“四川省500强大中型工业企业优秀法人代表”称号,2009年评为中国机械行业劳动模范。 3、庞超群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安徽明星电缆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安徽明星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部长,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部长;现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沈智飞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四川明星电缆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技术部部长;现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工程师。 5、李广文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在读。曾任四川明星电缆有限公司西南营销片区销售经理、常务副总监,现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西南营销片区总监。 6、吴敏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主任律师。曾任四川迪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房地部部长,现任四川思沃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省律师协会WTO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马桦女士,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曾任四川省财政厅干部、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四川英特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广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曹晓珑先生,194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研室副主任、主任,兼党支部书记、系主任等职,现任CIGRE(国际大电网)绝缘电缆委员会客户咨询组成员、IEEE(国际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高级会员、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冯建先生, 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任教授、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社长、中国财务学年会秘书长、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四川迪康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明星电缆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4-032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2]400号文《关于核准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67.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9.3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0,603.10万元,扣除承销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4,410.3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92.789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5月2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国浩验字[2012]302A39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彩虹桥支行分别设立了22-362101040016584(账号)、20110203003001811931(账号)2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2年5月9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人民币77,178.976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6,192.789万元之间差额为986.19万元,系2012年度支付的相关上市发行费用。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上市发行费用人民币4,410.311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注:在建工程中新能源及光电复合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项目投入金额33,008.56万元,与上述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差158.12万元,主要原因为:①购买设备支付的信用证保证金,募集资金使用已计入,在建工程未计入;②购进设备支付的可抵扣增值税,募集资金使用已计入,在建工程未计入;③用政府补贴的资金支付的工程款,募集资金使用未计入,在建工程计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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