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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403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8-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投资者。 2、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通过下列方式与公司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互动邮箱:sec@gzzg.com.cn;互动电话:020-32113300。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4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3日下午3:00至2014年8月4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埔南路5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30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永喜先生; 7、本次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14年7月1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92,435,3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68854%。 其中,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91,900,0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48766%;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9人,代表股份535,2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088%;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6人,代表股份31,402,9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784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的回购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92,416,3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45%;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383,9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5235%;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学琛律师、杨彬律师; 3、结论性意见:智光电气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智光电气《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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