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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4-7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14-08-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是 √否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4年6月17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4年6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二、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2,801,8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8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a注: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税[2012]85 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02,801,82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05,043,279股。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8月12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8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8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4年8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8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8月13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805,043,279股摊薄计算,2013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6元。 九、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951-4038950转8934或8935 传真:0951-4519290 地址:宁夏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中银大道南侧 邮编:750400 十、备查文件 1、2014-54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提议调整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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