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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57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7月1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不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德洪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3日至2014年8月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3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中市明珠广场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3名,代表股份177,014,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30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为3名,代表股份168,695,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070%,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东(或代理人)为2名,代表股份数为3,436,612,占公司总股本的0.7946%,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德洪先生代表第一大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回避本关联交易议案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10名,代表股份8,319,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36%;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755,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82%,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02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11,755,6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1,755,6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00%。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德洪先生代表第一大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回避本关联交易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4-07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七月份 销售及近期新增项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7月份公司实现销售面积136.7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33.2亿元。2014年1~7月份公司累计实现销售面积958.0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142.3亿元,分别比2013年同期增长14.8%和17.0%。鉴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统计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2014年6月份销售简报披露以来公司新增加项目2个,情况如下: 1.南昌青云谱洪都项目。该项目位于南昌市青云谱区洪都南大道东侧,洪都生活区西侧和南侧。项目净用地面积约2.8万平方米,容积率3.4,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9.5万平方米。万科拥有该项目24.84%权益,须支付地价款约0.95亿元; 2.嘉兴城南路东地块项目。该项目位于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路东侧,广穹路北侧,常清路南侧。项目净用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容积率2.4,计容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万科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须支付地价款约1.25亿元。 以上项目中,未来可能有部分项目因引进合作方共同开发等原因导致万科在项目中所占的权益比例发生变化。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4-041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30%以上。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7,831,058.74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243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公司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改革举措在上半年取得成效,主营业务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资产运营效率有效提升,公司盈利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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