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4-138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2014-08-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5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王栋先生通知,王栋先生于2014年8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共计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注:王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有情情形。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承诺内容 2013年12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王栋先生发来的《承诺函》:王栋先生承诺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公司4,000 万股股份在2013年12月6日起六个月内不会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证券交易系统交易等方式减持该等股份。若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发生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追加承诺股东若违反前述承诺,违反承诺买卖股份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二)、承诺履行情况 王栋先生承诺股份锁定期为2013年12月6日起至2014年6月6日,截至本公告日,王栋先生已履行完毕该项承诺,其所持4,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已于2014年6月1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三)、其他承诺事项 王栋先生没有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其他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王栋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票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王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3、公司将督促公司股东王栋先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 2014年8 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五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