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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0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 月 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14年8月 4日在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海润酒店5楼5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十一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人,曹大岭、王红军、冯明伟董事因工作原因分别委托马朝晖、王兴富、吴文好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王兴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是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93.5005%。2014年5月5日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盐湖镁业新增30万吨年钾碱装置的议案》,项目投资额116,092.83万元,根据银行对项目贷款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的要求,需追加投资34,827.85万元;在盐湖镁业注册资本由原60亿元增加至83.7亿元时,本公司对盐湖镁业投资229,100万元,盐湖镁业其他股东认购的7900万元注册资本,由于资金问题,其他股东放弃缴纳7900万元的注册资本,盐湖镁业其它股东均放弃增加注册资本出资的优先认购权,为了保证盐湖镁业负责建设的金属镁一体化项目进度,本次盐湖镁业新增30吨钾碱装置30%注册资本金即34,827.85及其他股东放弃缴纳注册资本7900万元均由本公司认缴,本公司需追加投资不超过42,727.85万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根据深交所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对外投资12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金额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11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盐湖镁业新增30万吨年钾碱装置的议案》,项目投资116,092.83 万元,其中70%的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根据银行要求,本公司需对70%的银行贷款资金提供不超过81,265万元的连带担保责任,由盐湖镁业作为贷款主体进行贷款。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1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由于公司氯化钾销售价格下降,加之公司化工项目基本处于建设和试生产期,产生的现金流不能满足各项目单位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为了确保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试车及建设需要,经过财务部测算,需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贷款资金31.5亿元(其中:新增贷款16亿元、续贷15.5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1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综合利用化工项目陆续进入试生产阶段,目前公司已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了保证公司化工产品的能够通过铁路运输,降低产品的运输费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现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定,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增加下列化工产品品名:硫酸、液氨、液氯、液氧、液氮、液氩、镁[片状、带状或条状]、电石、液化石油气、粗苯、煤焦油、偶氮二甲酰胺、硫化碱、氢氧化钠、硝酸钾、丁烷、戊烷、硫磺、丙烷、金属锂、氢氧化锂。 公司章程经营范围修订前后对照表: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特别决议批准。 表决情况:11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以上议案2、3、4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本次监事会于2014年8月4日在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海润酒店5楼5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九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8人,何树军监事因工作原因委托王德胜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贵元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是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93.5005%。2014年5月5日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盐湖镁业新增30万吨年钾碱装置的议案》,项目投资额116,092.83万元,根据银行对项目贷款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的要求,需追加投资34,827.85万元;在盐湖镁业注册资本由原60亿元增加至83.7亿元时,本公司对盐湖镁业投资229,100万元,盐湖镁业其他股东认购的7900万元注册资本,由于资金问题,其他股东放弃缴纳7900万元的注册资本,盐湖镁业其它股东均放弃增加注册资本出资的优先认购权,为了保证盐湖镁业负责建设的金属镁一体化项目进度,本次盐湖镁业新增30吨钾碱装置30%注册资本金即34,827.85及其他股东放弃缴纳注册资本7900万元均由本公司认缴,本公司需追加投资不超过42,727.85万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根据深交所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对外投资12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金额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11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盐湖镁业新增30万吨年钾碱装置的议案》,项目投资116,092.83 万元,其中70%的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根据银行要求,本公司需对70%的银行贷款资金提供不超过81,265万元的连带担保责任,由盐湖镁业作为贷款主体进行贷款。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1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由于公司氯化钾销售价格下降,加之公司化工项目基本处于建设和试生产期,产生的现金流不能满足各项目单位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为了确保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试车及建设需要,经过财务部测算,需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贷款资金31.5亿元(其中:新增贷款16亿元、续贷15.5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1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2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是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93.5005%。2014年5月5日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盐湖镁业新增30万吨年钾碱装置的议案》,项目投资额116,092.83万元,根据银行对项目贷款自有资金不少于30%的要求,需追加投资34,827.85万元;在盐湖镁业注册资本由原60亿元增加至83.7亿元时,盐湖股份增资229,100万元和另一股东增资7,900万元,另一股东放弃缴纳7,900万元的投资额,盐湖镁业其它股东也放弃增加注册资本出资的优先认购权,为了保证盐湖镁业负责建设的金属镁一体化项目进度,因此本次盐湖镁业新增30吨钾碱装置注册资本金投资额及另一股东放弃缴纳的部分均由本公司认缴,本公司追加投资不超过42,727.85万元。 2、此议案经2014年8月4日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4、根据深交所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对外投资12个月内累计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金额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投资方介绍 1、公司名称: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2004年3月16日; 3、注册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4、法定代表人:侯军; 5、注册资本:600,000万元;(盐湖镁业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60亿元,待各股东出资额全部到位之后,盐湖镁业再进行营业执照的变更。) 6、主营业务范围:金属镁、纯碱、氯化钙、聚氯乙烯、聚丙烯、焦炭(根据政府通告,煤炭现货交易至北郊煤炭市场经营)、焦粉(根据政府通告,煤炭现货交易至北郊煤炭市场经营)、镁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 7、本次对盐湖镁业投资后的股权情况 本次追加投资后公司累计向盐湖镁业投资825,327.05万元,持股比例为94.6663%,其他十三家股东合计持有股权 5.3337%。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目前盐湖镁业正处于项目建设关键时期,为了解决该项目资金需求,加快金属镁一体化项目整体推进,确保新增30万吨钾碱装置项目的顺利建成,使金属镁一体化项目整体效益得以实现。 2、存在的风险 项目建设期间,投资成本将受到设备、劳动力成本等要素价格波动、贷款利率波动、施工进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项目的收益率。对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强化项目进程中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注重对可能发生的不利条件及变化因素的预测与风险防范,以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前后盐湖镁业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30万吨/年钾碱装置技术方案先进合理,充分利用盐湖资源优势和企业自身优势,实现了资源及能源的综合利用,保护了环境,项目建成投产后可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3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是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盐湖镁业93.5005%的股权。 2014年5月5日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盐湖镁业新增30万吨年钾碱装置的议案》项目投资116,092.83 万元,其中70%的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根据银团贷款协议要求,30万吨/年钾碱装置项目资金中70%贷款资金采取由盐湖股份公司对盐湖镁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盐湖镁业作为贷款主体进行贷款。盐湖镁业除本公司外其他股东持有的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已于 2014年4月14日质押给盐湖股份,因此,贷款担保由盐湖股份公司一家股东提供,提供的连带担保责任不超过81,265万元。 本次贷款担保于已于2014年8月4日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04年3月16日; 注册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法定代表人:侯军;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盐湖镁业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60亿元,待各股东出资额全部到位之后,盐湖镁业再进行营业执照的变更。) 主营业务范围:金属镁、纯碱、氯化钙、聚氯乙烯、聚丙烯、焦炭(根据政府通告,煤炭现货交易至北郊煤炭市场经营)、焦粉(根据政府通告,煤炭现货交易至北郊煤炭市场经营)、镁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 3、被担保人股权结构情况 盐湖镁业由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德邦大桥投资有限公司等十四家股东共同出资组建,本公司持有盐湖镁业93.5005%股份,其他十三家股东持有6.4995%股份。 4、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及信用等级 单位:万元 ■ 目前银行还未对被担保人进行信用评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责任类型:连带责任的担保; 担保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 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81,265万元。 本次贷款担保协议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充分利用盐湖丰富的镁资源,项目的实施可以带动镁、钠等多种资源综合开发,在盐湖地区构筑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建设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柴达木盆地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和盐湖股份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柴达木盆地盐湖资源的综合、有效利用,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快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具有较好的行业前景,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共提供担保总额68.3165亿元。(截止目前本公司公告对外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60.19亿元)本次为盐湖镁业提供贷款担保责任81,265万元;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1.63%,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95%。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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