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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4-029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目前,我国的能源战略正在向清洁、高效、节能方向发展。电力行业、尤其是电网行业可望迎接新的机遇:首先,产业政策鼓励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的发展;另外,新型城镇化建设、轨道交通投资、大量新能源并网带来新的增长点;最后,西电东送、南北互供、跨区域联网、智能电网等重大工程的陆续开工建设将带动我国输配电设备行业的快速发展。 同时,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电网投资正成为经济微刺激计划之一,在雾霾问题亟待解决、能源结构调整和西北电力外送等外力助推下,国家对跨区送电及特高压输电项目的建设需求日益增大。2014年4月,国家发改委及能源局提出建设12条“西电东送”输电通道的规划,涉及投资额逾2100亿元,其中“淮南-上海”和“锡盟-山东”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已正式获准开工建设。未来,随着特高压建设工程的大规模启动,公司有望驶入发展的快车道。 伴随机遇,公司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竞争环境恶化、成本水平高企、持续反倾销调查,这些不利因素仍是束缚公司发展的重要羁绊,唯有创新管理模式、优化业务流程、夯实运营基础,才能挣脱束缚,承载机遇。故在本年度,公司将工作重点放在管理提升与市场拓展方面,力求以时间换能力、以储备迎机遇。 报告期内,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加快市场拓展。国内市场,公司致力于巩固现有的市场地位,通过加强重大项目进程跟踪,强化售前售后技术支持,进一步完善了服务体系,可以保障客户需求得到快速有效响应。上半年,公司通过国网公司集中采购招标获取订单量业内居首;国际市场,为消纳印度反倾销调查事件的不利影响,公司加大了对印复合绝缘子销售力度,复合产品的订单获取及执行情况向好发展,同时其他新兴市场的开拓亦有成果显现,现公司产品已进入厄巴多尔、巴基斯坦、西班牙和俄罗斯等国。总体上看,目前公司出口订单情况、出口形势均好于上年同期。 第二,加快技术创新、丰富人才储备。随着科研项目的不断投入,公司研发的硬件条件逐步改善,企业自主研发能力稳步提升。在低成本配方研发、丰富产品线、优化产品性能方面,公司坚持公关,实现了科研创新的成果转换,推进了产品换代升级;同时,公司努力优化人员结构和考评模式,完善内部晋升、竞聘制度,制定了更为完善丰富的培训体制和内容,致力于依托员工职业生涯管理,打造一支学习型,高素养、高忠诚度的人才储备库。并以技术系统为主要入口,新近引入一批有潜力员工,通过工作实践与业务培训的交互积累,不断提升储备人才质量,为公司岗位输送通道充实血液,并借此提升业务人员的综合能力,为实现技术引领的发展管理模式奠定基础。 第三,加强精细化管理。首先,公司全面落实预算管理制度,强化成本分析,为有效决策提供更大支持;另外,公司深入推动供产销协同管控,建立内外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理顺三方协作流程,实现信息快速有效传递;同时,公司加强产品质量管控,深化设备点检、加强技能培训、重视现场管理并有针对性的进行生产工艺改进,持续提升产品品质。 第四,加快投资进程、强化外延管理。为扩大产能、降低成本、寻找新的赢利点,公司在年初收购了福建闽清新百纳瓷绝缘子制造工厂,收购后新厂定名为大莲电瓷(福建)有限公司。该工厂于今年4月份点火试车,现已有成品产出。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管理骨干亲赴现场对其制造工艺进行系统优化、梳理和改善,并派驻有经验操作工长期进行现场作业指导,随着公司支持的不断加大,该厂的工艺管控水准,制造能力正合理、缓步提升,预计可在2014年为母公司贡献利润。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在报告期内收购了新百纳(福建)电瓷有限公司57%股权,并将其更名为大莲电瓷(福建)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4-027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08月0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07月29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0名,实际参会董事10名,部分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刘桂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本议案,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本议案,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4-028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8日上午,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78号华邦上都大厦A座12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9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 名。 会议由监事主席张道骏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关于本议案,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本议案,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4-030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9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1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7.00元。截至2011年8月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2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1,362,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393,638,000.00元。 截止2011年8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中准验字【2011】6009”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以前年度及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81,776,446.86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10,306,554.07元,2011年8月2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3,643,216.64元;2014年4月24日,经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6,505,216.88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6,053,629.87元(包括利息收入1,795,234.97元,银行手续费128.5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要求,公司于2011年8月分别与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5%,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4-031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大莲电瓷(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子公司”)为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福建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2014年08月0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决定为福建子公司上述贷款业务提供担保。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莲电瓷(福建)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闽清县池园镇宝新工业项目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孙启全; 成立时间: 2013年3月14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低压电瓷电器、玻璃绝缘子、硅橡胶绝缘子、陶瓷灯座、熔断器、闸刀开关、滑石瓷、胶木产品、灯具、金属制品、建筑陶瓷、建材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情况:福建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57%;黄家扬、李庭诗、吴仁国、李庭英、黄宜伦、严万武和马春艳七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福建子公司43%的股份,公司与黄家扬等七名自然人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福建子公司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2013年12月31日尚处于开办期,尚未营业,无利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尚未签署协议,具体的协议条款内容由公司及福建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福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支持,有助于其解决发展业务所需资金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且福建子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 同时,为避免财务风险,若公司因上述担保导致任何损失,福建子公司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各自承担相应份额的损失。 五、独董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担保事项,是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业务保障和有力支持,是综合考虑福建子公司的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后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子公司协同发展的经营思路;福建子公司资产优良、运营稳定、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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