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4-36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公司按照既定年度目标,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抢抓机遇,狠抓落实,项目开发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总体平稳,经营业绩保持良好,管理基础日益夯实,各项工作按计划稳步开展。 1、主业稳定运行,经营业绩稳定增长 2014年6月底,公司控股装机容量达到555万千瓦。1-6月累计完成发电量141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672,895万元,同比增长26.95%;实现营业利润105,648万元,同比增长了38.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29万元,同比增长16.73%;实现每股收益0.45元/股。 2、加强营销管理,提高盈利水平 公司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电量,落实环保电价。关注煤炭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采购策略。调整机组运行方式、优化电量结构、实施替代发电,进一步提升发电盈利水平。 3、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运行稳定 公司强化对机组的检修维护,努力提高机组连续运行的稳定性,加强基建项目现场督查和管理。上半年,公司安全生产总体平稳,实现“八无”目标。未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各项安全指标均在控制目标内。 4、积极开展前期工作,稳步推进项目建设 铜陵#6机项目厂址规划调整已取得省政府批文,环评报告正在修改、完善,力争早日上报环保部;钱营孜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 参股项目:板集电厂6月获接入系统批复,项目申请报告已上报省能源局转报国家核准,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完成;风电项目正在全面推进。 5、持续推进技术进步,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公司持续推进技术进步,加强技术改造和机组优化运行工作,技术指标持续改善,供电煤耗、厂用电率逐年下降;各发电企业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各项排放指标均满足环保要求,并优于上年同期水平。二氧化硫排放绩效0.25克/千瓦时,同比持平,氮氧化物排放绩效0.34克/千瓦时,同比下降0.36克/千瓦时,烟尘排放绩效0.1克/千瓦时,同比下降0.03克/千瓦时。 6、加强资本市场研究,维护投资者关系 认真研究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53,174,1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在实施红利派发的工作中,公司认真接待股东咨询,配合交易所和登记公司,做好派发相关准备工作。根据中小投资者意愿,公司在最短的时间内,实施完成了派发工作。 7、强化收支管理,拓展融资渠道 公司加强财务分析和财务管控,严控各项费用开支,上半年公司本部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23%,发电企业可控费用完成预算43%;在市场资金偏紧压力下,公司千方百计拓展融资渠道,公司上半年资金成本率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较一年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低0.43个百分点,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节约5057万元。 8、坚持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扎实工作,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上半年,共筹备召开了公司六次董事会会议、三次监事会会议、一次股东大会。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均能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分别就公司的一系列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和决策。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张飞飞 二O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