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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的债权人公告 2014-08-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本公司”)拟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62)(以下简称“换股吸收合并”)。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申银万国将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存续公司”),并将承继及承接宏源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宏源证券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 另外,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存续公司将以其全部净资产或届时确定的资产(“注入资产”)出资,在上海市注册设立全牌照证券子公司(“证券子公司”),全面承接存续公司的证券及相关业务,并将与该等业务和注入资产相关的人员一并转移至证券子公司。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宜各项议案已分别获得本公司于2014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宏源证券于2014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及本公司于2014年8月11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宏源证券于2014年8月11日召开的股东大会批准。但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接到本公司发出的关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债权人通知函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函的自本公司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债权人如未在前述期限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而影响其对本公司的债权,有关债权将由存续公司或证券子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对于根据本公告进行了有效申报的债权人,本公司将在本次吸收合并取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根据相关债权人的要求对有关债务进行提前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可持相关债权资料直接到本公司申报债权,也可以EMS方式提供相关债权资料并申报债权。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俊、杨红梅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171号15楼 邮编:200031 电话:021-33389888 以EMS方式申报债权的,请在EMS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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