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0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披露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2014-08-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原定于2014年8月22日披露。由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已提前完成报告的编制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同意后,公司决定将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由2014年8月22日变更为2014年8月18日。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2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