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4—061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014年半年度经营情况概述 2014年上半年,宏观经济低迷态势持续,外部经营环境趋于严峻,公司主导产品装饰纸的行业增长幅度明显低于预期,在此市场环境下,公司将拓展市场作为重中之重,主要产品销售量虽保持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受产品销售价格下降以及新设子公司处于建设、投产初期的影响,综合毛利率同比呈下降趋势,经营业绩增速放缓,营业总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幅较一季度和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0,025.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02%,实现利润总额4,415.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24.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14%,实现每股收益0.1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67%。 (2)主营业务分析 目前,公司主要从事中高端装饰贴面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拥有装饰纸、高性能装饰板、氧化铝和PVC装饰材料四大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地板、家具、橱卫、门业、灯具灯饰、铝天花板、建筑幕墙、家电外壳、装饰装潢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0,025.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0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9,671.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30%,;营业成本31,095.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88%,其中主营业务成本30,938.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3)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初确定的经营计划,审时度势,积极应对多变的经营环境,迎难而上,深入推进公司各项工作。 ①项目建设工作 为迅速渗入山东及周边地区生态板市场,加快临沂帝龙对当地及周边市场的拓展,满足客户对高档浸渍纸的市场需求,公司于报告期内变更募集资金2680万元增资临沂帝龙,由其实施《装饰复合新材料项目(第三期)》,该项目以生产浸渍纸产品为主。目前,该项目尚在建设中,部分生产线已投产,山东临沂已初具印刷、浸渍为一体的产业链优势。 ②技术创新及知识产权等综合竞争力提升工作 为实现“打造国际一流的新型装饰材料企业”的愿景,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进行研发,于报告期初制定了10余项研发项目,力求不断增加高附加值系列新产品,提升产品品质、性能及完善生产工艺。 报告期内,公司 “帝龙及图”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为驰名商标,组织并完成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申报工作,报告期内获得“大豆蛋白型水性装饰纸油墨的制造方法”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及技术含量和综合竞争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工作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于报告期内启动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3.79元/股向129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707.2万股,预留64.5万股。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见,目前已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积极推进授予等相关工作。 ④开展安全生产、环保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了多次安全生产和环境治理大检查活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范责任事故的发生,有效提升了安全生产和环境治理管理水平。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姜飞雄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4—057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姜飞雄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披露时间:2014年8月15日。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时间:2014年8月15日。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时间:2014年8月15日。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时间:2014年8月15日。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4年9月1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时间:2014年8月15日。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4—058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15日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4—059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4年9月1日(星期一)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4年9月1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31日-2014年9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下午15:00-9月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8月2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7、会议地点:浙江省临安市玲珑工业区环南路1958号三号楼(东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该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8月28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0时-17:00时)。 2、登记地点: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临安市玲珑工业区环南路1958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4年8月2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7;投票简称:帝龙投票。 2、在投票当日,“帝龙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3、投票时间:2014年9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9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 ” 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红 电话:0571-63818733 传真:0571-63818603 地址:浙江省临安市玲珑街道玲珑工业区环南路1958号 邮政编码:31130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4—060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事项于2014年4月18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最大限度提升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计划,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能有效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公司确定投资的上述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 2、决议有效期 自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将根据闲置资金的使用计划,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3、购买额度 本次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此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实施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主要防范措施有: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实施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本次拟增加使用自有资金额度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意见 申银万国认为:帝龙新材本次增加额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且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本次增加额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5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