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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4-041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相关说明 2014-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现对公司2014年8月14日披露的《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39)中《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结构的议案》及《关于参股华夏智城有限公司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一、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相关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视传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由公司以现金2亿元认购吉视创投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吉视创投拟以前述增资款2亿元逐层对其全资子公司吉林省紫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孙公司抚松紫竹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增资。抚松紫竹获得增资款后,拟将增资款用于松江河文化产业园项目。 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结构的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拟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的任职情况做如下调整: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李永贵先生担任,刘月秋先生不再担任。 刘国枢先生担任的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现分别由独立董事孙权先生和赵炳辉先生担任,孙权先生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关于参股华夏智城有限公司的议案相关说明 2014年3月,长春市政府决定正式启动智慧长春工程,并决定成立混合所有制龙头企业,作为智慧长春工程的建设主体、运营主体和投(融)资主体。该公司名称已核准为"华夏智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公司拟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特此说明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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