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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4-053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4-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经征得全体董事同意,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3日发出,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14年8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补建先生主持。会议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配股比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3年12月25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中的授权,本次配股最终的配售比例及配股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现公司经与主承销商国都证券协商,并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确定本次配股比例相关事宜如下: 根据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配股基数为"以公司2013年9月30日总股本369,856,590股为基数",现由于王涛等 4名股权激励对象离职,其合计持有的225,207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4年6月30日回购注销完毕,上述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减至 369,631,383股。鉴于此,公司本次配股基数应相应调整,即由"以公司2013年9月30日总股本369,856,590股为基数"调整为"以公司201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69,631,383股为基数"。同时公司经与主承销商国都证券协商,本次配股比例确定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2股,共计可配售数量为73,926,276股。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上限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4年8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119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后尽快启动配股发行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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