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全球经济保持持续复苏增长,国内经济增速趋于稳定,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审时度势,积极利用国内外经济和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以安全用电一体化系列数据中心产品为根本,以新能源系列产品为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公司在电力电子领域技术研发、供应链管理以及国内外完善的营销网络优势,稳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新产品开发、产品营销、成本控制、运营效率提升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成果,为年度目标的达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360.75万元,同比增长36.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10.90万元,同比增长40.74%;基本每股收益0.21元,同比增长40.00% 。 (1)继续深化“行业+渠道”的营销模式,新行业新产品均有新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在加强核心渠道建设的同时,针对重点行业进行人员和结构调整,一方面加强了现有遍布全国的完善的营销网络和渠道优势,巩固了在金融、通讯、政府、电力、制造等行业的原有市场地位,另一方面通过对行业持续的深耕细作,在轨道交通行业的市场推广方面取得了重大的突破,成功入围宁波地铁、杭州地铁、深圳地铁等部分线路通信设备的采购招标项目。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精密空调的推广力度,精密空调和精密配电柜首次成功入围中国工商银行2014年机房基础设施集中采购项目,此次成功入围将为公司精密空调、精密配电柜市场的全面铺开奠定坚实基础。 (2)技术创新驱动产业延伸,充电桩产品成功研发并符合日本和欧洲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取得21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专利的授权,并新申请专利17项,其中包括5项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外观专利。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电力电子转换领域的技术优势,将电动车充电桩作为重点研发项目,并已成功开发出50KW、30KW、20KW的一体化快速充电机,经过客户多轮产品测试,产品已达到日本和欧洲标准,已接受客户小批量的订单并安排生产。目前公司正按照国内标准开发交流充电桩、一体化直流充电桩、分体式直流充电桩系列产品,公司将抓住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机遇,加快推动充电桩的市场推广,以抢占有利市场地位。 针对传统UPS产品,公司开发完成了YMK系列高频大功率UPS,单机容量达到1.2MW,满足了新型IDC机房的需求。此外,通过不断的技术改进,公司产品效率指标得到大幅度提升,单相机和三相机均突破95%的最高效率。 光伏逆变器产品,公司开发了新一代大功率光伏逆变器GSM0500,该型号逆变器采用三电平技术,整机转换效率达98.8%;支持1、2、4路MPPT,提高了系统发电量,其主要部件采用模块化设计,从而降低了维护技术要求和成本。此外,公司与浙江大学电气学院建立了长期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成功突破了新一代超高频逆变器技术,并已成功完成了3KW逆变器的样机开发工作。 (3)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流程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ERP、PDM、OA、CRM等全套信息化管理平台已进入稳定运行阶段,有效梳理了销售、生产、研发、财务等相关的内部控制流程,并实现了客户的统一管理,推进了公司运作流程的优化,加快了对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提升了公司的整体运作效率。此外,公司通过对研发测试、试产流程的优化和搭建客服、生产、研发、品保等质量信息的协同管理平台,有效降低了产品故障率和提升了处理故障问题的效率。 (4)积极提升品牌效应,提升行业影响力 公司的“科士达”品牌经过多年的市场积累,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在得到客户充分肯定的同时,也得到了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的一致好评。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当选“2013-2014中国UPS市场年度成长最快企业”、“2014年第十届UPS及其供电系统用户满意度调查活动中‘用户满意方案奖’”;YMK系列模块化UPS荣获“2013-2014中国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年度创新产品”;科士达品牌被评为“2013年度十强企业品牌”。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4-05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19日上午9:30在深圳高新区软件园一栋四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徐政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4年8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4年8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14年8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4年8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反舞弊与举报制度>的议案》。 为防治舞弊,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公司制定了《反舞弊与举报制度》。 《反舞弊与举报制度》内容详见2014年8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4-05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19日上午11:00在深圳高新区软件园一栋四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林华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华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蔡艳红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4年8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4年8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14年8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4-059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5号”文件许可,公司于 2010年11月29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50元,共募集资金94,250.00万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将余款89,042.50万元于2010年11月29日汇入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的验资专户,账号6012700004761。 另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6,796,814.09 元的其他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628,185.91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之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 418号《验资报告》。 2、截止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为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2014年06月30日止,公司在各家银行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264,115,026.24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理财产品结余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投资于精密空调项目的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根据2014年2月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60,779,572.18元(含各账户截至转出当日的利息收入)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0002032920033115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9170155200002557)、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200151201009036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00020329200399952)共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科士达新能源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支行就上述账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说明:*截止2014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7,131.09万元,比承诺募集资金总额多出1,851.09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