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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影响以及国内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房地产开发进度放缓,铝加工业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行业整体利润进一步受到挤压。面对多方面不利因素影响,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悉心督导和支持公司经理层工作,积极发挥董事会的决策和指导作用。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工作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业务,继续以围绕提高质量、提高效率、提高效益、降低成本、降低费用的原则开展工作为重点,着力于加强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9,826.24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5.08 %;实现利润总额 6,784.07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5.0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14.52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6.28%。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陆志宝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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