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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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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焦点科技股票代码00231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顾军迟梦洁
电话025-8699 1866025-8699 1866
传真025-5869 4317025-5869 4317
电子信箱zqb@made-in-china.comzqb@made-in-china.com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63,525,572.38249,939,793.685.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1,877,773.1067,358,334.856.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9,532,407.8954,828,294.79-27.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4,576,959.2939,447,137.19-37.7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10.577.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10.577.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4%3.84%-0.1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166,266,187.182,095,667,769.733.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758,327,495.181,790,199,998.00-1.78%

2.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8,709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沈锦华境内自然人58.75%69,027,66151,770,746 0
姚瑞波境内自然人2.96%3,480,0442,700,033 0
许剑峰境内自然人1.62%1,899,9731,424,980 0
谢永忠境内自然人1.40%1,641,3041,230,978 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85%999,9080 0
高增欣境内自然人0.27%315,2650 0
楼高境内自然人0.22%262,0310 0
葛美琴境内自然人0.19%222,0000 0
王鑫境内自然人0.16%186,5000 0
顾惠萍境内自然人0.16%185,023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沈锦华、姚瑞波、许剑峰、谢永忠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2.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2.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经营状况和公司业绩

2014年上半年,公司内外经营环境总体平稳,公司一方面继续探索经营三大主营业务,深耕客户体验和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大力推动内部管理变革,突破性地规划并实施了第一期员工股票收益权计划,优化激励和考核方式,努力提高执行效率和生产能力。

201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范围内共实现营业收入26,352.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44%;营业成本9,292.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89%,主要系网站运营费用和货物销售成本的增加所致;销售费用7,752.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1%;管理费用6,263.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35%,研发支出3,716.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75%,主要系公司研发项目增加所致;财务费用-1,432.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46%,主要系2014年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增加,相应利息收入减少所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87.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71%。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净额为2,457.7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70%,主要系营业收入流入减少,而为员工支付的薪酬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22,452.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5.44%,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筹资活动的净现金流出26.4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9.72%,主要系2013年进行的2012年度权益分派在2013年上半年实施,2014年进行的2013年度权益分派在2014年7月份实施,因此导致上半年同期现金分红减少所致;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13.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3.14%,主要系新台币汇率上升所致。

3.2 上半年重点工作回顾

A.中国制造网(Made-in-China.com)

中国制造网继续优化英文主站、多语站、触屏站等买卖双方所需的各项功能,努力提升平台品质,对产品目录、产品属性、交互功能和整站文案都进行了整体升级,帮助买卖双方实现更加高效快捷的需求匹配。加强触屏版、买家版APP运营,提供“焦点新媒体-企业定制APP”这一全新服务,让供应商可以制作个性化的专属APP,助力发展移动市场。另一方面,进一步深化贸易支持服务,通过不断地探索和改进,挖掘新的服务模式,改善现有服务内容,提升买卖双方的使用粘度。利用中国制造网丰富的买家资源及贸易服务经验,为国外有跨国采购需求的买家和国内优秀供应商提供创新性的出口贸易服务——跨采开发服务,力求帮助供应商赢取更多订单。扩大中国制造网在商展推广模式上的优势,推出第二季“千万众享”服务,强化商展中的综合推广和订单促成。进出口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已初步完成,市场营销推广工作全面展开,开始为买家和供应商提供优质的外贸综合服务。继续开展中国制造之美评选活动,不断发掘“中国制造”的新价值、新亮点,帮助中小企业进行产品升级改造并赢得海外的议价权。

B.百卓采购网(Abiz.com)

2014年,百卓采购网开始实施战略转型,从第三方网络采购平台升级至综合采购服务提供商,在为国内采购商提供线上采购服务的同时,还为企业提供高品质的采购管理软件,帮助企业实现采购管理流程透明化,降本增效。1-6月新增会员数、采购商询价和供应商报价数较去年同期有大幅提升,上半年入驻的行业知名大买家达10余家,大买家采购金额累计数百亿。和国内知名企业海尔集团达成战略合作,为其开设线上采购专场,招募核心原材料供应商,助其实现“海尔云电商”计划。推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人员的单机版采购管理软件“百卓优采个人版”,随着软件功能日趋丰富,客户活跃度持续增长。将原来面向供应商的收费服务“百销通基础版”全面免费,促进了大量优质认证供应商的快速增长,为采购询价匹配提供优质的供应商资源池。

C.新一站保险网(Xyz.cn)

新一站保险网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其中自营业务的增幅最大,并占据了营业收入的主体,体现出运营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作为一家第三方保险电子商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高性价比的保险方案和服务是新一站的经营主旨。上半年,平台重点优化并加强了客户在保险产品选购,保险咨询和保险理赔协助方面的服务效率和品质,这些举措体现在会员数量、客户满意度、订单转化率、客户回购率方面的大幅增长。随着更多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被引入新一站保险网,进一步满足了客户对于选择个性化保险产品的需求。在整体业务的布局上,新一站在移动互联网,保险周边产品体系建设,联盟平台合作,自营平台升级改造方面均取得了较大进展。在与更多平台进行深度合作的基础上,新一站逐步构建出了围绕网络保险业务的生态体系,与合作伙伴分享收益,为新一站客户提供更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

D.企业内部管理

为更好地渡过业务、管理转型的关键时期,公司分别对考核、薪酬、激励等机制进行了改革,创新性地推出并落实了第一期员工股票收益权计划,并将在未来建立更多员工利益分享机制,使公司与员工形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更大程度地激发员工的活力和生产力。管理方面,强调以工作业绩、结果为导向,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推动内部减员增效,有效提高内部战斗力。要求管理下沉,管理人员必须到达一线,及时了解员工及客户反馈的问题,快速解决。提高对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权利,给予更多的授权。组织各部门自查问题,鼓励勇于承担,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建立更顺畅的信息传递机制,营造大胆、积极、突破进取的工作氛围,自上而下努力推动变革,向既定的发展目标全力迈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沈锦华 201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1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09 年9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4号《关于核准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3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2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3,3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911.9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8,484.07万元。该募集资金于2009年12月2日全部到位,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变更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沪众会验字(2009)第402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截止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8,484.07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28.3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214.4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214.4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9,244.76万元。现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2014年6月30日余额
焦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122,445,459.14
徽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536,879,567.06
中信银行南京山西路支行31,377,199.45
广发银行南京分行理财50,000,000.00
建设银行南京大行宫支行100,000,000.00
建行南京卫岗支行理财50,000,000.00
平安银行理财61,578,689.93
东亚银行理财90,000,000.00
浦发银行理财50,166,701.17
合计1,092,447,616.7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即批准开设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实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同时,公司于2009年12月30日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新增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7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山西路支行新增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山西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考虑到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的便利,公司于2014年初决定注销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设立的超募资金专户,并计划将该专户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全部转入公司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储。公司与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2014年7月2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7,817.97,817.9171.681,793.8822.95%2015年12月31日0.00
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9,218.49,218.40.00142.581.55%2015年12月31日0.00
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6,322.96,322.90.0027.160.43%2015年12月31日0.00
焦点科技研究中心7,877.87,877.832.483,259.2541.37%2015年12月31日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1,23731,237204.165,222.87----0.00----
超募资金投向
设立新一站保险代理有限公司10,00010,0000.0010,000100.00%2011年06月30日21.42
设立文笔网路科技有限公司6,0005,322.040.005,322.04100.00%2010年12月31日-292.41
增资中国制造网有限公司1,5001,4300.001,430100.00%2011年06月30日-16.2
设立焦点科技(美国)有限公司4,993.24,993.2624.091,239.4424.82%2014年12月31日-258.18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22,493.221,745.24624.0917,991.48-----545.37----
合计--53,730.252,982.24828.2523,214.35-----545.3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公司于2012年底完成与原有募投项目建设用地进行置换的土地的招拍挂程序。在取得置换土地后,公司对自身需求进行了认真调研,对大厦使用功能、节能环保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论证。截止目前,焦点科技大厦已进入规划方案报批和施工方案设计报批阶段,同时,大楼开工前的各项其他准备工作,如人防设计、用水、用电、交通影响评估、场地平整等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预计将于年底正式开工。由于焦点科技大厦项目的延期,“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及“焦点科技研究中心”的项目进度也有所延期。

2、“中国制造网销售渠道”项目,由于为了回避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影响而暂缓在各地分公司购置房产,以及销售管理人员的培养与招聘力度未达到预期进度,以至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3、2010年9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对香港全资子公司中国制造网有限公司(Made-in-China.com LIMITED)进行增资,2011年3月实际增资1,430万元。

4、公司于2013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美国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00万美元投资设立美国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已实际投资人民币12,394,400.00元(约200万美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12年12月20日,公司取得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软件园11-102-019-003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面积为37,060.40平方米(约55.6亩),使用期限50年。为此公司将“中国制造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中国制造网客户服务支持中心”项目和“焦点科技研究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软件园11-102-116-001地块(宁浦国用(2008)第01442P号)变更为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软件园11-102-019-003地块(宁浦国用(2012)第22672P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或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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