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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未发生变化,共实现营业收入196354.65万元,同比提高6.58%,营业成本153835.69万元,同比增长0.94%,营业利润5798.76万元,同比提高3066.8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379.92万元,同比提高134.03%。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海泉 2014年8月19日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同力水泥 编号:2014-039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84号)文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014年6月向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182.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6月6日存入公司在交通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账号为411061900018150320993,并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希会验字(2014)0045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非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182.20万元,募集资金投向为偿还银行贷款2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4,182.20万元。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9,182.20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净额29,182.20万元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46,887.35元,包含公司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510,000元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36,887.3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4年3月25日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 2014年5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注: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46,887.35元,其中包含公司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510,000元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36,887.35元。 (二)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14年6月9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履行义务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为偿还银行贷款2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4,182.20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净额29,182.20万元已使用完毕。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46,887.35元,包含公司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510,000元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36,887.35元,公司将根据需要适时将该账户资金546,887.35元转入基本户或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同力水泥 编号:2014-040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4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 (四)会议主持人及列席人员:董事长郭海泉主持会议。 (五)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同日公告。 (二)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14年8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039号)。 三、备查文件 (一)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同力水泥 编号:2014-041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4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 4、会议主持人及列席人员:监事会主席崔凯先生主持会议。 5、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 1、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规范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程序合规,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经参加表决的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8月19日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 对外担保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 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 作为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4年修订)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现就公司2014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14年上半年,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为经营性资金往来,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 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严格履行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也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4年8月19日 独立董事签名:盛杰民 朱永明 杨钧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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