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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和国内经济增长放缓,国内钾肥市场受到进口钾肥的影响,致使公司主要盈利产品氯化钾的价格一直在低位徘徊,利润空间受到了较大挤压,但公司改变以往既有单一的营销模式,通过与国内钾肥市场份额占前十位及具有钾肥进口资质的贸易商进行合作,建立以联营、代理、包销、直供“四位一体”的市场运作形式,体现了渠道的价值,加快贸易产品的流通速度和市场布局。公司通过这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资本合作方式,减少供应渠道价值链中上下游博弈的内耗,提高周转效率和效益。营销模式的改变使公司上半年钾肥及化工产品销量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综合利用一、二期、PVC一体化项目试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化工产品的产量大幅提升,为公司年度目标任务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一)经营情况及建设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04亿元,利润总额5.49亿元,生产氯化钾183.04万吨,销售氯化钾180.8万吨,销量比上年同期增加15.94%,氯化钾平均不含税销售单价1731.38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467.95元/吨;生产化工产品20.55万吨,销售化工产品19.7万吨,销量比去年同期增加180.77%;生产水泥97万吨,销售水泥95万吨。 (二)项目建设及试车情况 1.综合利用一期项目试车情况 2014年上半年综合利用一期共生产各类化工产品19.7万吨,实现销售收入4.93亿元,亏损2.93亿元,亏损主要原因是(1)产品原材料价格上调,公司购买天然气平均价格从2014年开始上调为2.221元/立方米(含税价),涨价0.671元;(2)化工产品价格近年长期在低位徘徊,致使整体化工行业出现亏损。 2.综合利用二期项目进展情况 2014年上半年综合利用二期所有装置生产工艺已全部打通,其中PVC装置、乙炔装置、离子膜钾碱装置运行负荷已达设计产能的40%,合成氨、尿素装置已生产出产品。 3.金属镁一体化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投资概算279亿元,截止2014年6月底,在建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65.08亿元,目前12个子装置施工图设计、地基处理、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和生产准备工作在有序进行,其中,选煤、焦化、供热中心、110kv变电站、水源地及淡水系统、公用工程等装置继续处在试车试生产阶段,铁路专用线正式通车,纯碱装置基本具备投料试车条件。 4.海纳PVC一体化项目 项目投资概算72.12亿元,截止2014年6月底,在建工程累计已完成投资54.13亿元,除100万吨电石渣水泥项目及20万吨电石项目外,其余装置均已打通生产工艺,已产出合格产品,2014年上半年共生产水泥69万吨,其它化工产品生产12.67万吨。 5.新增100万吨氯化钾项目 项目投资概算27.24亿元,截止2014年6月底,在建工程累计已完成投资19.71亿元,自2013年9月试生产以来,已达到新增年产百万吨的设计要求。该项目采、输系统、公用工程的部分项目尚在建设,干燥系统已进入试车调试阶段。 6.10万吨ADC发泡剂一体化项目 10万吨发泡剂一体化项目于2012年完成除乌洛托品、盐酸解析外全部装置,但该项目自试车以来进行了大量的技术改造,报告期尚未达到预期。 2014年盐湖海虹调整产品结构,主要生产联二脲、乌洛托品,公司对盐湖海虹下达的生产目标任务是联二脲4万吨,乌洛托品1.5万吨。 2014年上半年共生产联二脲7992吨,乌洛托品装置已基本完成试车的准备,进行了单机试车,吹扫、打压、试漏工作,7月底开始进行水联动试车。 7.年产1万吨高纯优质碳酸锂项目 2014年上半年蓝科锂业对盐田渗漏及塔区进行技术改造,目前已基本完成。本项目提锂车间今年3月实现提锂合格液工业化连续生产,由于盐田滩晒时间短,盐田母液前期浓度较低,沉锂车间于6月7日开机生产,日产能达到8-10吨碳酸锂成品。随着提锂车间合格液产量增加,盐田母液含锂浓度提高后,沉锂车间产量将稳步提高。 截止2014年6月30日累计生产196吨工业级碳酸锂。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投资设立四川盐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公司出资550万元,占55%股权,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7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4年8月18日在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海润酒店5楼5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亲自参会董事6人,曹大岭、王红军、冯明伟董事因工作原因分别委托胡国徽、王富贵、张建祺董事参会并进行表决,王兴富、谢康民董事因工作原因委托吴文好董事参会并表决,因董事长、副董事长均未参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吴文好董事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8月2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二、关于化工一、二期项目财产保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从本公司第四大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化工一、二期项目购买财产一切险和机器损坏险两个险种,保险费用总额9,188,157.37元。本议案属关联交易,表决前经独立董事书面认可,本项议案关联董事马朝辉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三、关于公司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向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一年期贷款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执行,本议案属关联交易,表决前经独立董事书面认可,本议案的关联董事王兴富、谢康民、曹大岭、吴文好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此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四、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9月4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4年8月18日在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海润酒店5楼502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8人,监事会主席汪贵元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刘扬监事参会并进行表决,监事会主席未参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刘扬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编制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报告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参与2014年半年度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3)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化工一、二期项目财产保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从本公司第四大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化工一、二期项目购买财产一切险和机器损坏险两个险种,保险费用总额9,188,157.37元。本议案属关联交易,表决前已经独立董事书面认可,本项议案关联监事何树军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三、关于公司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向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一年期贷款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执行,本议案属关联交易,表决前经独立董事书面认可,本议案关联监事姜弘、汪雄飞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此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0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化工一、二期项目财产购买保险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公司化工项目一、二期的财产拟购买财产一切险和机器损坏险两个险种的财产保险事宜。 2.公司将此关联交易提交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此购买保险关联交易议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董事马朝晖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十位非关联董事均投了同意票,对此关联交易事前得到独立董事认可并对此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3层。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北京市;主要办公地点:北京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3F。 法定代表人:陈方清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110101693206457号 主营业务: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控股股东是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历史沿革及财务数据情况 (1)历史沿革 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东方信达资产经营总公司、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大、中型国有企业及部分优秀民营企业共十三家发起人,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公司于2009年8月18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开业,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发起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2012年12月31日公司增发20亿股获中国保监会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10亿元变更为30亿元,公司股东增加至16家。 信达财险公司的经营范围涵盖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同时,还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及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2011年公司实现总保费收入12.16亿元,其中,车险保费10.15亿元,财产险保费1.56亿元,意健险保费0.45亿元;2012年实现总保费收入24.22亿元,其中,车险保费19.96亿元,财产险保费3.2亿元,意健险保费1.05亿元。2013年公司实现总保费收入30.43亿元,其中,车险保费25.44亿元,财产险保费3.8亿元,意健险保费1.19亿元; (3)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 营业收入:30.46亿元;净利润:305.2万元;净资产:26.35亿元。 3.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27%股份,属于股票上市规则10.1.3之(四)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构成了该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与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财产一切险和机器损坏险两个险种,其明细如下: 单位:元
本次财产保险的期限自 2014年7月1日0时起,至2014年12月31日24时止,共6个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是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比价并谈判的结果,财产一切险的保险费率1%。,机器损坏险为1.2%。,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购买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一切险和器损坏险两个险种,保险范围包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等财产。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4年上半年,化工一期项目整套装置全线在正常试生产中,化工二期项目所有装置生产工艺已全部打通,已生产出合格的产品。由于化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需要高温、高压环境,属于高危行业,为化解化工项目生产中可能产生的风险,采取财产保险的方式将可能出现的财产损失风险予以转移,从而锁定化工项目的额外损失。通过财产保险有利于公司化工项目锁定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利益。由于此交易保险期限六个月,财产保险费用会形成期间费用直接减少2014年度利润。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上半年公司与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9,188,157.37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经我们核查,公司与关联方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财产保险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综合利用化工一、二期的生产经营,可化解化工项目生产中可能产生的风险,采取财产保险的方式将可能出现的财产损失风险予以转移,从而锁定化工项目的额外损失。关联交易行为、财产保险价格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准确、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公司化工一、二期项目财产保险业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我们同意公司此项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 关联交易概述表。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银行”)因本公司现金流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为了确保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青海银行申请一年期贷款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2.此关联交易经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前得到独立董事认可并对此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宁市黄河路36号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青海省西宁市 法定代表人:王丽 注册资本:186,139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税东字630102710401554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国库代理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2.历史沿革及财务数据情况 (1)历史沿革 青海银行原名西宁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12月,是青海省首家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由青海省、西宁市两级政府,企业法人和个人共同出资成立,2008年更名为“青海银行”,总部设在西宁市。1997年成立时注册资本1.0139亿元,此后,先后经过三次增资扩股,资本实力大为增强,目前,注册资本达18.61亿元,净资产达43.25亿元。青海银行已形成了以国有股为主体,国有法人股和企业法人股为两翼的混合所有制股份架构,法人公司治理体系臻于完善。 截至2014年1月底,青海银行在职员工共1152人。总行设有18个部室,下设12家分支行(其中,西宁6家,格尔木、玉树、海南、海东、海西、海北各1家)及1家小企业信贷中心,营业网点共57个,经营机构已覆盖全省主要经济区域,金融服务辐射效应不断增强。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2011年实现各项存款达到251.49亿元、各项贷款达到131.04亿元、实现净利润4.06亿元;2012年实现各项存款达到282.84亿元,各项贷款达到181.99亿元,实现净利润7.13亿元;2013年各项存款达到352.46亿元、各项贷款达到236.46亿元、实现净利润9.1亿元。 (3)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 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26.13亿元、净利润9.1亿元、净资产43.25亿元。 3.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青海银行及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均为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和青海银行股份分别为30.99%和19.44%,同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贷款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从青海银行申请流动资金一年期贷款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贷款利率6%。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执行。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的目的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本次贷款会增加公司期间费用,影响公司利润总额。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青海银行未发生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2亿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经我们核查,公司与关联方青海银行申请贷款的关联交易,青海银行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公司,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相关规定,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执行,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此项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六届董事会第五次决议; 2.六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关联交易概述表。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2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于2014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3日(星期三)至2014年9月4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3日15:00至2014年9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与召开日相距不超过7个交易日)。 本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在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公司办公楼16楼会议室。 8、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4项,该等议案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注:议案2.1经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审议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资金 7 亿元;议案2.2经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向银行申请银行贷款资金31.5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要求,在12个月内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累计金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时的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25日、2014年8月5日、2014年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为方便组织会议,登记时间为2014年9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公司于2014年9月3日下午17:00前收到的方视为办理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2。 2、投票简称:“盐湖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9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盐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包括议案的子议案)。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9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联系电话:0979-8448123、8448121、8448031 传 真:0979-8434445 联 系 人:李舜 段国萍 六、备查文件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18日 附件一: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应当在本委托书中注明对每一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具体指示;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限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类型项下划“√”)
(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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