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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水泥整体行情持续低迷,需求疲软,市场需求量持续下滑,竞争激烈,区域内水泥销售价格仍在低位徘徊,给公司水泥产业经营造成一定的困难。面对困难,公司继续加大淘汰落后的水泥产能设备,通过创新经营模式,发挥公司在技术、品牌、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谋求新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履行天安财险股东职责,监督天安财险增资扩股程序,天安财险增资扩股工作顺利完成,进一步优化了天安财险法人治理结构,资本充足率得以显著提高,资本实力明显壮大。面对国内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天安财险大胆创新,积极树立品牌美誉度,开拓市场营销渠道,探索多元化经营模式,保险业务蓬勃发展,保费规模不断扩大。 报告期内,天安财险增资扩股完成,股份总数由5,647,918,375股变更为6,981,251,708股。 公司以及授权公司行使经营表决权的三家股东中,上海银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参与了此次增资,认购股份450,000,000股,持股数量增加到1,127,742,000股,持股比例增加到16.15%。此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数量为1,129,583,675股,持股比例为16.18%,仍然为天安财险第一大股东。 公司以及天安财险股东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日本SBI控股株式会社、上海银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天安财险经营表决权为50.94%。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438,285.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 3.09%;实现净利润28,252.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1.04%。天安财险实现营业收入438,283.34万元,实现净利润17,233.2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446.66万元,占公司合并净利润23.83%。 报告期内,公司期初持有兴业银行股票 168,991,726股,本期出售所持兴业银行股票24,861,728股,期末持有兴业银行股票144,129,998股,以2014年6月30日兴业银行股票收盘价10.03元/股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本期出售股票收益19,509.68 万元,全部计入当期利润总额。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其它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 ■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元 ■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3、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4年4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4年5月6日,《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出席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通过。 四、 其他披露事项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1日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14-024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召开董事会,会议选举郭予丰先生为其新任董事长。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14-025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14 年 8 月19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不超过1.8 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持有的不超过2400万股兴业银行股权作为质押,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思明支行申请借款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年利率不超过7.8%,借款期限12个月,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借款。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14-026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8月19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现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14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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