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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4-059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4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4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注: 1、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关于会计处理有关事项说明: 2014年4月,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以及财政部会计司财会便[2009]17号《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等相关规定,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反向购买。 (1)股本的有关事项说明:本报告期期末股本数为法律上本公司发行在外的权益性证券的股份数量,即525,429,878股。但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等关于计算每股收益时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数的相关规定:①自当期期初至购买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应假定为在该项合并中法律上母公司向法律上子公司股东发行的普通股数量;②自购买日至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为法律上母公司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③反向购买后对外提供比较合并财务报表的,其比较前期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基本每股收益,应以法律上子公司的每一比较报表期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损益除以在反向购买中法律上母公司向法律上子公司股东发行的普通股股数计算确定。因此,本报告期期初股本数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增发的股份数,即341,409,878股。 (2)每股收益的加权股本数计算方法见上述股本的有关事项说明。本报告期每股收益的加权股本数为: 股本数=341,409,878*4/6+525,429,878*2/6= 402,749,878(股) (3)计算每股净资产所使用的股本见上述股本的有关事项说明。 (4)关于比较数据信息说明:根据准则,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是法律上子公司的比较信息,即法律上子公司的前期合并财务报表。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实现营业总收入121,861,272.3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21%。2013年8月公司及其子公司全部实施完成“营改增”,两期收入额相比存在本年不含税收入同上年同期含税收入的差异,如果统一按照含税计算,则收入同期增长16%,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新剧销售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44,042,819.6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9.44%,除受收入增长影响外,营业税金及附加也受“营改增”影响同期减少了78.96%,此外公司还加强了经营成本的管理。 股本增加53.90%,主要是由重大资产重组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导致,具体详见上述关于股本的有关事项说明。每股净资产的变动主要受计算股本的变化影响,同见上述关于股本的有关事项说明。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2014年4月25日披露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对2014年半年度的业绩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4-060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8月17日,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14年8月2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锐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9月5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4-061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定于2014年9月5日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2: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4日-2014年9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4日15:00至2014年9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9月1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西溪文化创意园西区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2.5 发行数量; 2.6 限售期安排; 2.7 上市地点; 2.8 募集资金用途; 2.9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5、审议《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杭州长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9、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 10、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西溪文化创意园长城影视证券部 邮编:310013 登记联系电话:0571-85026150 登记联系传真:0571-85021376 登记联系人:赵非凡、廖娟娟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3)除上述登记文件外,股东还应出示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5)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回执的样式见附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1。 2、投票简称:长城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长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0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02,依此类推。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非凡、廖娟娟 联系电话:0571-85026150 联系传真:0571-85021376 联系邮箱:chinaccys@126.com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
注: 1、请在议案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 否□ 如未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回执 截止2014年9月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或名称(盖章): 2014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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