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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4-058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2014-08-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8月21日开市起复牌。 一、报道情况 近日,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禾盛新材”)关注到公共媒体发布、转载的文章《禾盛新材涉影资产存操纵悬疑》,主要观点包括: 质疑(1):禾盛新材没有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英马”)进行审计; 质疑(2):金英马一家公司,报表现两版本; 质疑(3):金英马2014年多次股权转让作价之间存在差异。 二、澄清说明 针对上述媒体报道的事项,公司现就相关情况具体澄清说明如下: (一)质疑(1)“禾盛新材没有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金英马进行审计”不属实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2014年4月14日暨收购金英马26.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之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禾盛新材的委托,对金英马2012年、2013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于2014年3月5日出具了天健审〔2014〕581号《审计报告》,详见本公司2014年4月16日披露于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禾盛新材: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因此,禾盛新材履行了聘请具备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义务,报道中未履行审计程序的表述不属实。 (二)质疑(2)“金英马一家公司,报表现两版本” 根据2013年8月31日中视传媒(600088.SH)公告的《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该预案中所引用的金英马2011年、2012年及2013年1-6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中所引用的金英马2012年、2013年的财务数据已经本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造成两份预案中财务数据存在差异的主要会计调整或审计调整包括: 1、部分发行合同终止或取消,部分二轮播映权合同、植入广告合同未达到生效条件,减少了资产总额、收入和利润。 2、按照影视行业的会计处理,收到的联合摄制款,作为存货的备抵项,减少了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 3、部分以前年度剧目后续已无收入,结转剩余成本,减少了资产总额和利润。 (三)质疑(3)“金英马2014年多次股权转让作价之间存在差异” 2014年,金英马发生2014年3月和2014年4月两次股权转让(以下分别简称“第一次交易”和“第二次交易”),交易作价和2014年4月18日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中所述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重组交易”)的交易作价存在差异。各次股权转让作价差异的原因在《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第五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十)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况”已做详细分析,简要分析如下:
考虑到第一次交易、第二次交易和重组交易的交易背景和目的、支付方式、定价依据和业绩补偿承诺责任等不尽相同,交易的价格有所不同。 三、其他相关说明和必要的提示 (一)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二)公司感谢媒体对禾盛新材的关注,同时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对公司的各项业务进行监督。公司愿与媒体一同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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