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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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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1、公司2013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347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347元。2014年5月,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843,616,621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在派发股票股利和公积金转增时,为了保持会计指标的前后可比性,企业应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股本重新计算2013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267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267元。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长期致力于废物资源化和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主营业务涉及城市生活垃圾、城市污泥、工业与医疗废弃物、餐厨垃圾、再生资源等固废处置领域和废旧资源综合利用及特定地区市政供水、污水处理领域。

  公司在固废处置领域从事业务覆盖面广,业务领域涉及固废处置全产业链,公司拥有固体废弃物专项设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危险废弃物处理设施运营等多项资质,可为客户提供从项目咨询、投资、工艺设计、工程建设、设备集成与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一体化、专业化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董事会确立的既定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积极推进固废处置类业务的营销及项目建设进度,从传统的生活垃圾到细分的餐厨垃圾处理,处理工艺从卫生填埋、综合处理到焚烧发电,紧跟时代发展;并在2014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开拓环卫一体化市场,将其确定为公司今后业务发展的重要方向。同时公司适时进行了特定区域内再生资源项目的并购工作,通过并购方式使区域内再生资源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

  从2014年上半年看,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继续保持了稳健增长的发展态势。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11,130,207.5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15%;实现营业利润356,029,895.2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85%;实现净利润310,490,761.0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2,742,537.75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36.87%、39.85%。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文一波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4—70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以电话及书面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8月19日上午在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金桥科技产业基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一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交所网站、巨潮资讯网的《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4-71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湖南桑顿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与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共同协商,拟将湖南桑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桑顿”)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23,000万元,共增资人民币13,000万元。在湖南桑顿本次增资中,各股东均按原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其中,公司本次增加出资额为人民币3,900万元。湖南桑顿本次增资完成后,桑德集团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6,100万元,占湖南桑顿注册资本的70%;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6,900万元,占湖南桑顿注册资本的3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本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文一波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由于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该笔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公司对参股公司湖南桑顿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交所网站、巨潮资讯网的《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7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襄阳楚德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襄阳楚德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楚德”)实施增资,拟将襄阳楚德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至人民币5,000万元,在襄阳楚德本次增资中,各股东均按原出资比例同比例增资,其中,公司本次增加出资额为人民币1,020万元。襄阳楚德全部出资到位后,本公司出资为人民币2,55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51%,湖北楚凯冶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45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49%。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本公司办理该公司增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公司将视该控股子公司增资及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自然人翁伟先生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桑德倍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与自然人翁伟先生在上海市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该控股子公司名称拟定为“上海桑德倍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2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翁伟先生出资人民币8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0%。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拟定为:清洁气化项目设计;技术开发;技术信息及投资信息的咨询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环保设备(该公司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 公司设立上海桑德倍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目的为充分利用清洁气化技术,促进公司垃圾处理业务发展,延伸产业链,从而整体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本公司办理该控股子公司的工商注册及其他有关事宜,公司将视该控股子公司设立进展及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四项、第五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交所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4-73号]。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泽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胡泽林先生由于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董事以及副总经理职务,胡泽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胡泽林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董事会对胡泽林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按程序增补拟新任董事成员并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公司增补新任董事之前,胡泽林先生仍应当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持股管理规定;胡泽林先生关于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起生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4-71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环境”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指引,编制了公司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22号)核准,桑德环境采用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71元。截止2012年12月28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601,142股,募集资金总额1,850,590,514.82元,配股认购款利息收入113,752.10元,扣除配股登记手续费145,601.14元,余额为1,850,558,665.78元。

  上述款项已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存入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如下:

  ■

  上述款项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37,555,697.48 元及应退回的利息收入113,752.1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2,889,216.2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2]第2-0060号验资报告。

  2012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未投入使用。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559,192,800.00 元,未使用募集资金 268,341,855.97元。2013年度,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扣除手续后金额为14,645,439.77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270,051,767.32 元,其中包括需从募集专户中扣除的发行费用1,709,911.35元。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649,089,790.88元,未使用募集资金178,875,598.77元。2014年1-6月,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扣除手续后金额为430,733.68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180,585,510.12元,其中包括需从募集专户中扣除的发行费用1,709,911.3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2年4月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以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开立了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以上专户仅用于实施公司2012年度配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除非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外,不用作其他用途。

  (三)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法规规定,公司已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于2012年12月31日共同签署了《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原A股股东配售股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两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4-72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项对外投资基本情况: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湖南桑德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参股公司湖南桑德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登记注册成立(2012年12月25日,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企业名称变更为湖北桑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桑顿”),经营业务为锂离子动力电池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专业化服务等相关业务,截止目前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70%;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30%。

  2、本项对外投资金额及比例: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与投资对方桑德集团共同协商,拟将湖南桑顿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资至人民币23,000万元,在本次增资事项中,合资双方均按原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其中:桑德集团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9,1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70%;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3,9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30%。公司本次增资加出资为人民币3,900万元。

  3、投资期限:长期投资。

  4、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因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的合资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桑德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事项属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人民币3,900万元。由于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累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资事项概述

  1、基于湖南桑顿所从事锂离子动力电池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专业化服务等相关业务未来发展的趋势及行业前景,经公司与桑德集团共同协商,拟对公司参股的湖南桑顿增加注册资本。

  2、湖南桑顿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3,000万元,公司及桑德集团分别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

  3、增资前后公司与桑德集团分别所持湖南桑顿的出资金额及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向参股公司湖南桑顿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的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桑德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事项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文一波先生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回避了表决。由于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累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董事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内,本项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本次与桑德集团共同对湖南桑顿增资的目的:湖南桑顿主营业务为从事锂离子动力电池和正极材料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专业化服务以及锂离子动力电池和正极材料生产基地投资建设,公司作为项目合作方与控股股东桑德集团共同参与该项目的规划、承建及经营,可以依托控股股东在相关行业的影响力,在新的市场及业务领域获取机遇,对公司的未来经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6、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为共同投资双方均以现金出资且同比例增资,双方在参股公司的业务合作有利于公司的投资业务向新领域拓展,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公司董事会对本项交易的审议表决履行了合法的程序,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双方共同均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交易遵照市场商业规则运作,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该项关联交易。

  7、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与控股股东桑德集团共同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公司与桑德集团对湖南桑顿增资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900万元,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项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项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其他有权机构的审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本公司办理该公司增资相关工商登记注册事宜及签署相应文件。

  二、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对湖南桑顿增资系公司与控股股东桑德集团共同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交易对方桑德集团主要情况介绍如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下关街道皂君庙甲7号

  注册号:110000001292965

  法定代表人:文一波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721472163

  桑德集团是专业从事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领域系统集成的高科技大型环保企业,业务涉及市政及生活污水处理、给水及纯水处理、工业给水与废水处理等环境工程的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桑德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文一波先生。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桑德集团总资产10,501,038,499.96元,净资产4,347,586,603.20元,利润总额654,756,607.14元,净利润214,639,474.53元。

  (2)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桑德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且桑德集团实际控制人文一波先生同时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因此,公司与控股股东本次对湖南桑顿增资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事项。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增资标的公司“湖南桑顿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材料、充电站、充电桩、充电器、电子产品等主营产品及其配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注册资本:该参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桑德集团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70%;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30%。湖南桑顿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2、增资标的公司“湖南桑顿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该公司于2011年12月注册成立,业务涵盖锂离子电池及相关电动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专业化服务,该公司于2013年下半年正式投产,目前尚处于营销渠道开拓阶段。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公司与桑德集团的相关协议约定,本次增资双方对湖南桑顿进行增资,将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至23,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万元,其中,桑德集团以现金形式认购新增出资人民币9,100万元;公司以现金形式认购新增出资人民币3,900万元。

  2、双方按增资协议书约定,双方各自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公司与桑德集团本次对湖南桑顿增资事项完成后,双方的出资比例、股东权利和义务等事项均未发生改变,全体股东将重新修改《湖南桑顿公司章程》,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与桑德集团共同对湖南桑顿的增资事项,系双方各自以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以实施相关约定经营业务,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六、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湖南桑顿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材料、充电站、充电桩、充电器、电子产品等主营产品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相关业务。锂电池作为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三大新兴产业的交叉点,在国家节能环保及新能源汽车等相关政策推动下,行业发展前景带来相关行业投资及产能发展市场机遇,以锂离子电池材料等相关产品研发及销售的市场将成为该类经济发展的最为关注的领域。但同时由于该类新能源业务目前尚处于前期培育阶段,需要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且由于建设、销售以及市场渠道的建立以及行业发展的时间阶段性,较可能面临早期投资回报低于投资预期的局面,公司计划对集团投资并从事的湖南桑顿进行早期股权投资参股,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更多的环保类业务资源,有利于不断构建和完善公司环保业务链体系,抓住新兴产业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强公司全产链的布局。

  公司与控股股东桑德集团共同对湖南桑顿增资目的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湖南桑顿本次增资的目的系参与桑德集团在湖南省筹建集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专业化服务为一体的锂离子动力电池和正极材料生产基地,湖南桑顿于2013年下半年正式投产目前尚处于营销拓展期,国家目前政策层面对于相关行业也给予支持,公司将与桑德集团共同合作,依托桑德集团在环保行业的影响力以及从事环保类项目的技术经验储备及综合优势,参与该项目的筹建及营销拓展,短期内尚不能产生效益,预计该项对外投资对公司201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视参股该公司后的业务经营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桑德集团及其关联法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桑德集团及其关联法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978,759.62元;

  2、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9,261,035.54元;

  3、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9,000,000.00元。

  2014年年初至本次交易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法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2,239,795.16元,公司本次与控股股东共同以现金方式对湖南桑顿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该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70);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桑德集团共同对湖南桑顿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公司与桑德集团共同对湖南桑顿增加出资的《增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4-73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公告内容涉及两项对外投资事项:

  1、对外投资事项一: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环境”或“公司”)拟对襄阳楚德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楚德”)进行增资;

  2、对外投资事项二:桑德环境与非关联自然人在上海市注册成立控股子公司—上海桑德倍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桑德倍威”)。

  二、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金额:

  1、对外投资事项一:公司与湖北楚凯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楚凯”)对襄阳楚德进行同比例增资,公司在本次增资中的对外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20万元,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及湖北楚凯对襄阳楚德的出资比例未发生改变,分别占其注册资本的51%、49%;

  2、对外投资事项二:公司与非关联自然人翁伟分别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20万元、人民币80万元出资设立上海桑德倍威。

  根据公司对上述两项对外投资的出资额,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1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2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15%。

  三、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均履行的程序:

  1、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系公司与非关联法人、非关联自然人的共同对外投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所进行的两项对外投资事项性质及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以及重大对外投资事项。

  2、本公告所述两项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公司未来将视本次增资及新设立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及从事具体业务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事项一:公司与湖北楚凯共同对襄阳楚德进行增资: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襄阳楚德环保业务拓展所需,公司拟与湖北楚凯共同对襄阳楚德进行增资,在增资完成后,股东双方的股权比例维持不变,襄阳楚德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

  襄阳楚德增资前后的股份结构及持股比例如下:

  本次增资前,公司出资人民币1,53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湖北楚凯出资人民币1,47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

  本次增资后,公司出资人民币2,5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湖北楚凯出资人民币2,4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

  (2)公司本次与湖北楚凯共同对襄阳楚德增资的目的:提高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实力,满足公司未来环保业务经营拓展,促进公司主导产业的稳健、持续发展。

  (3)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第四项议案为“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襄阳楚德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7名董事均参与了本项议案的表决,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2、对外投资事项二:关于公司与自然人翁伟先生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桑德倍威: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拟与非联关自然人翁伟先生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桑德倍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2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翁伟出资人民币8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0%。

  (2)公司本次与自然人翁伟先生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桑德倍威的目的:共同从事环保类技术服务等相关业务及市场营销。

  (3)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第五项议案为“关于公司与自然人翁伟先生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桑德倍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7名董事均参与了本项议案的表决,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公司上述两项对外投资系公司与非关联法人、非关联自然人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及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公司本次对襄阳楚德增资以及出资设立上海桑德倍威暨对外投资事项均系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公司上述两项对外投资事项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其他有权机构审批,上述两项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增资以及新设控股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及设立相关事宜。

  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本次对襄阳楚德增资系公司与非关联法人共同对外投资事项,交易对方湖北楚凯主要情况介绍如下:

  企业名称:湖北楚凯冶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老河口市汉口路南端

  注册号:420600400000182

  法定代表人:刘长来

  税务登记证号码:420682739149188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铅的电解、精炼;硫酸(有效期至2017年3月7日止)、橡胶、塑料制品(不含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湖北楚凯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总资产18,540.52万元,净资产6,489.14万元,营业收入26,070.04万元,净利润337.78万元。

  湖北楚凯的股权结构为:湖北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60万元,占湖北楚凯注册资本的51%;李予民出资人民币1,740万元,占湖北楚凯注册资本的29%;杨正群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占湖北楚凯注册资本的20%,湖北楚凯控股股东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对外投资事项系公司与非关联法人共同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2、公司本次与自然人翁伟先生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桑德倍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与非关联自然人共同对外投资事项,交易对方主要情况介绍如下:

  翁伟先生,身份证号码:3202021970******32,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外投资主体(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与湖北楚凯共同对襄阳楚德增资暨对外投资事项一:

  (1)出资方式:公司与湖北楚凯共同对襄阳楚德进行增资时,双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

  (2)标的公司“襄阳楚德”的基本情况:

  ①经营范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综合利用;废旧轮胎回收、加工、销售。

  ②本次增资前后双方各自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

  本次增资前:襄阳楚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53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湖北楚凯出资人民币1,47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

  本次增资后:襄阳楚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2,5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湖北楚凯出资人民币2,4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

  2、公司与自然人翁伟先生共同对外投资事项二:

  (1)出资方式:公司与翁伟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桑德倍威时,双方均以自有资金出资。

  (2)标的公司“上桑德海倍威”的基本情况:

  ①经营范围:清洁气化项目设计;技术开发;技术信息及投资信息的咨询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环保设备(该公司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

  ②出资双方各自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上海倍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翁伟出资人民币8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0%。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湖北楚凯共同对襄阳楚德增资暨对外投资事项一:

  根据公司与湖北楚凯对襄阳楚德共同增资暨对外投资约定,双方共同将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公司认购新增出资人民币1,020万元;湖北楚凯认购新增出资人民币980万元,双方对襄阳楚德在增资前后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公司与湖北楚凯共同约定:协议双方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履行协议中约定的各自应尽义务,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该控股子公司增资的相关法律文件签署及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2、公司与自然人翁伟共同对外投资设立上海桑德倍威对外投资事项二:

  根据公司与翁伟先生的相关出资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在上海市出资设立上海桑德倍威,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翁伟出资人民币8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0%。

  公司与翁伟共同约定:协议双方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履行协议中约定的双方应尽义务。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该控股子公司设立的相关工商登记及协议签署事宜。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与湖北楚凯共同对外投资事项,系双方各自以自有资金共同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襄阳楚德增资;公司本次与自然人共同设立上海倍威公司,系双方共同实施环保技术服务相关业务合作,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六、公司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襄阳楚德增资暨对外投资事项的目的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

  对襄阳楚德进行增资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实力,满足公司未来环保业务经营拓展,促进公司主导产业的稳健、持续发展。公司将视该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及从事业务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与自然人翁伟先生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桑德倍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目的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上海桑德倍威的目的为充分利用清洁气化技术,促进公司垃圾处理业务发展,延伸产业链,从而整体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由于该公司尚处于筹建期,尚未开展具体业务经营,预计该项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201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视该控股子公司设立以及后续业务经营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70);

  2、公司与湖北楚凯共同对襄阳楚德进行增资的《增资协议书》;

  3、关于公司与翁伟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上海桑德倍威的《出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4-74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8月13日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议于2014年8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湖南桑顿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过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与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湖南桑顿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事项,系双方各自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出资以实施新能源相关业务经营,本项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原则符合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影响公司的资产完整性和业务独立性,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4-75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及股权收购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环境”或“公司”)根据主营业务经营发展所需,于2014年4月至7月分别经公司董事会、总经理专项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 股权收购等相关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对外投资事项进展:

  1、对外投资事项一: 2014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河北桑德循环经济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50]以及《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4-51])。

  河北桑德循环经济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登记注册完毕,该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注册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河北桑德循环经济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434000017984

  公司住所: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张二庄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然然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产业园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仓储服务;工程设计、施工的咨询;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再生资源回收初加工;科技孵化、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河北桑德循环经济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份结构为:桑德环境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2、对外投资事项二:2014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张家口塞清环保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50]以及《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4-51])。

  张家口塞清环保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8日登记注册完毕,该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注册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张家口塞清环保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711000002277

  公司住所:河北省张家口市塞北区环境保护局401室

  法定代表人:刘朝迎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禽畜粪便处理,有机肥料、生物质燃料生产销售;沼气发电、沼气提纯项目的投资建设及技术咨询、服务[筹建(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张家口塞清环保有限公司的股份结构为:桑德环境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7,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3、对外投资事项三:2014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亳州芜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亳州瑞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50]以及《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4-51])。

  亳州瑞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17日登记注册完毕,该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注册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亳州瑞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41600000098196

  公司住所:亳州市谯城区养生大道西段科技创新园四楼

  法定代表人:李巍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道路清扫(含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处理、保洁);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环卫车辆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亳州瑞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份结构为: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亳州芜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40%。

  4、对外投资事项四: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召开总经理专项办公会议,决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成立保定善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同时责成相关部门人员负责办理登记注册等相关事项。

  保定善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5月29日登记注册完毕,该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注册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保定善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600000086713

  公司住所:保定市乐凯北大街2405号

  法定代表人:张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垃圾清扫服务;环卫工程施工;环卫设备销售;园林绿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定善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份结构为: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4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非关联自然人王顺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5、对外投资事项五:公司于2014年5月24日召开总经理专项办公会议,决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永兴清雅环卫有限公司,同时责成相关部门人员负责办理登记注册等相关事项。

  永兴清雅环卫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6月16日登记注册完毕,该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注册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 永兴清雅环卫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31023000018366

  公司住所:永兴县湘阴渡镇松柏村大岭组

  法定代表人:文斌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和处理等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环卫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服务;环卫设备销售。(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永兴清雅环卫有限公司的股份结构为: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6、对外投资事项六:公司于2014年7月11日召开总经理专项办公会议,决定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营口德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同时责成相关部门人员负责办理登记注册等相关事项。

  营口德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8月1日登记注册完毕,该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注册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 营口德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210800004225924

  公司住所: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富04-滨海街42#楼-西面北数2#门市

  法定代表人:贠小银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筹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口德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股份结构为:桑德环境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4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7、对外投资事项七: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召开总经理专项办公会议,决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蚌埠致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同时责成相关部门人员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项。

  蚌埠致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4日登记注册完毕,该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注册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蚌埠致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40300000126263

  公司住所: 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永平街58号陶然北岸26栋楼1单元102室

  法定代表人:应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扫、运输、处理;垃圾中转站运营、维护;园林绿化;环卫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蚌埠致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份结构为: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8、对外投资事项八:201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湘潭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年4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36] 以及《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4-38])。

  湘潭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6月12日办理完成了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 湘潭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增资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桑德环境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桑德环境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二、股权收购事项进展:

  1、股权收购事项一:2014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河北万忠废旧材料回收有限公司75%股权暨增资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57]以及《公司关于收购河北万忠废旧材料回收有限公司75%股权暨增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4-58])。

  河北万忠废旧材料回收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在永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股东及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后的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河北万忠废旧材料回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零叁万柒仟柒佰陆拾伍元整

  股权结构:桑德环境出资人民币7,502.83237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5%;非关联自然人赵万忠出资人民币2,500.94412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5%。

  2、股权收购事项二: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召开总经理专项办公会议,决定由公司以人民币25万元收购华美德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新疆华美德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股权,同时责成相关部门人员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新疆华美德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15日办理完成了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后的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新疆华美德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郑振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股权结构:桑德环境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截至目前,公司收购的上述标的公司已完成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对其相关资产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方式完成接收并开展经营。

  三、股权转让事项进展:

  201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予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36]以及《公司关于将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给全资子公司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4-39])。公司决定将所持从事环卫业务实施的宜昌桑德环卫有限公司、昌邑致美环卫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宁晋县桑宁环卫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控股子公司股权整体转让给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2014年8月20日,上述3家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各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注册事项如下:

  ■

  公司将所辖环卫类控股子公司股权整体转让给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将有利于更好的实现内部资源共享,发挥资源整体调配以及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损益产生影响。

  上述公司于近期设立、增资以及收购的控股子公司将作为公司在特定区域的经营业务实体,具体负责实施当地的环保项目可研立项组织申报及环保项目投资、运营相关业务。上述对外投资及股权收购事项将对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同时,公司也将视上述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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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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