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4-053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全面实施精益生产,强化成本费用控制;加快新产品研发,提高创新能力;加强营销团队建设,积极拓展新兴业务领域市场;推进一体化的服务网络和服务技术平台建设,优化内部管理体系,实现了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认真落实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及规划,积极把握国内产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充分发挥公司在电力自动化电源行业中的技术研发、客户资源等优势,稳步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经过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201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实现营业收入15303.75万元,同比增长31.72%;实现净利润957.15万元,同比增长84.64%。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产品标准化和定制化的机制,不断强化产品的制造能力,充分发挥公司在满足客户个性化定制产品方面的优势,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并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为公司创造最佳的效益。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907.13万元,同比增长58.83%,占公司201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12.46%。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整合有效资源、优化营销渠道、完善品牌运作架构,同时依托核心技术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2014年上半年签订订单额2109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 报告期内,公司与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继续对深圳市鹏电跃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分两期完成,双方出资比例不变,增资后注册资本由2000万变更为5000万元。本次增资是为了进一步满足鹏电跃能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支持其健康持续发展,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13年度权益分派事宜,以 2013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9,356,9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935,695.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总计转增 109,356,950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18,713,900 股。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廖晓霞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4-052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1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书面文件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表决采取书面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参会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会表决监事3人,实际有效表决票3票。监事会主席李强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在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没有人员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4-051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1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书面文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高新南一道2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4年8月2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8月2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75号文核准,公司于2008年3月31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50万股,发行价格为14.37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51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77.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7,539.58万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8年4月25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08]第1015号)。该笔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08年4月25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4年0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70,767,670.56元,其中于2008 年4月25 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3,476,219.97元;201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7,291,450.59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7,291,450.59元。截止2014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应为4,628,154.60元,募集资金余额实际为39,046,333.26元,实际余额与应有余额的差异为34,418,178.66元,差异原因主要为:收到募集资金存储利息收入累计34,434,698.73元;支付银行手续费16,020.07元;支付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费500.00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业经本公司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5%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008年5月6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签订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4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产能扩大项目计划总投资30,327.12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29,027.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556.6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1.30%;铺底流动资金13,470.5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4.42%;利用原有资产1,3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28%。 变更地址后,公司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产能扩大项目计划总投资30,467.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796.91万元,占总投资额51.85%;铺底流动资金13,660.24万元,占总投资额44.84%;利用原有资产1,010万元,占总投资额3.31%。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仍为29,027.12万元,未发生变化。若因上述调整导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及铺底流动资金不足,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注2: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产能扩大项目尚处于投产期,预计201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一直以来,公司以租赁方式扩大生产经营用房,目前已租赁一万多平米厂房作为生产基地,募投项目实施地建设未完成不影响公司日益扩大的产能需要及产量释放。 注3: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